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通报了当前侵犯商标权犯罪的新情况新动向。
据统计,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侵犯商标权犯罪19050人,这一数据充分反映了商标权侵犯行为仍然是知识产权犯罪领域的突出问题,约占知识产权犯罪总数的八成以上。
长期以来,侵犯商标权犯罪主要集中在食品药品、日化用品、服装箱包等传统消费领域。
这些领域因涉及消费者日常生活,商标价值高、利润空间大,成为不法分子的重点目标。
然而,检察办案发现,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进步,侵犯商标权犯罪正在呈现出明显的新趋势新特点。
从商标使用方式看,犯罪形态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传统的侵犯商标权犯罪主要表现为在商品包装、标签等物理载体上使用假冒商标。
而当前,随着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不法分子开始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侵权活动,通过电子化方式使用商标,使得侵权行为更加隐蔽、更难追踪。
这种转变对执法部门的监管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
从犯罪对象看,侵权范围在不断扩大。
过去侵犯商标权犯罪主要针对商品商标,而现在犯罪分子的目标已经延伸到服务商标领域。
随着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服务商标的经济价值日益凸显,这使其成为新的侵权目标。
这一变化表明,不法分子的侵权活动正在紧跟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
从涉案领域看,犯罪活动由线下向线上转移。
传统的侵犯商标权犯罪主要通过线下渠道进行,而如今网络电商平台成为新的犯罪温床。
一些不法商家利用电商平台的便利性和隐蔽性,大规模销售假冒商品,形成了新的犯罪生态。
这种转变使得侵权行为的覆盖面更广、影响范围更大。
从犯罪手段看,不法分子的作案方式在不断升级。
除了传统的制假售假外,一些犯罪分子开始采取"旧货翻新再售"的新手段,即将使用过的商品重新包装、翻新后冒充正品销售。
这种手段更加隐蔽,更容易迷惑消费者,也更难被发现和查处。
侵犯商标权犯罪的这些新特点带来了多方面的负面影响。
首先,它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消费者面临购买假冒伪劣商品的风险。
其次,它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使诚实经营的企业处于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中。
再次,它阻碍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有效运行,不利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面对这些新情况,检察机关正在采取积极行动。
一方面,检察机关将进一步紧跟新技术、新业态的发展步伐,不断完善办案思路和方法,提高对新型侵权行为的识别和打击能力。
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将依法加大侵犯商标权犯罪的惩治力度,强化商标权的刑事司法保护,形成有力的威慑作用。
同时,检察机关还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侵犯商标权犯罪的合力。
这些举措的实施,对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服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商标不仅是企业信誉与产品服务质量的集中体现,也是市场秩序的重要标识。
面对侵权犯罪向线上化、新业态延伸的新变化,治理既要保持依法严惩的高压态势,也要以协同共治提升预防与发现能力,让守信者受益、侵权者受惩,以更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