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日前发布警情通报,对1月18日发生在东御街的殴打他人事件作出通报,并回应社会关切。事件具体经过为:1月18日20时许——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锦江区东御街18号发生殴打他人事件。公安机关迅速出警,及时控制现场,将伤者送医治疗,并依法传唤涉案人员接受调查。经查,16岁的黄某涵与何某言等人通过网络约定,当日下午在商场进行拍摄活动。拍摄过程中,双方因履约细节等问题发生纠纷,黄某涵随后情绪失控,对何某言等五人实施殴打。经医院检查治疗,伤者均已离院。根据调查情况,黄某涵的行为涉嫌殴打他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将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目前案件仍在继续办理中。事件发生后,网络讨论增多,有关不实信息也随之出现。公安机关表示,经核查,网传黄某涵所谓“特殊背景”等内容系捏造。警方已对造谣传谣以及违法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开展调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对暴力行为依法处置,是维护公共秩序的底线;对谣言与隐私泄露依法追责,是维护网络秩序的应有之义。事实面前,不能让猜测替代证据;表达情绪,也不能越过法律边界。以更完善的公共场所安全治理、更严格的网络治理和更扎实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为支撑,才能把个案处置转化为制度改进,让城市更安全、社会更有序、网络更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