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数字文旅项目最高能获得50 万元奖励

发展数字文旅项目最高能获得50万元奖励,政策一直到2030年5月31日才结束。《厦门市数字文旅项目奖励实施细则》是从去年底开始实施的。这个细则通过资金奖励,鼓励文旅企业创新,加快科技融入文旅发展。昨天,市科技局副局长钟海林在市政府网站的在线访谈栏目上,进一步解读了这个细则。他说,这个细则是为了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培育新的文旅业态和场景模式,推动文旅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这个细则规定,首次获评五钻级智慧景区的能获得20万元奖励,四钻级的能获得15万元奖励;首次获评国家级数字文旅优秀应用场景项目最高能拿到10万元奖励,省级的最高能拿到5万元奖励。 另外,智慧广电项目也被纳入了奖励范围。如果广电项目能获评省级广播电视科技创新项目,最高能得到一次性5万元的奖励。钟海林表示,这个政策是为了鼓励广电行业和社会群体积极推动智慧广电项目落地,为市民提供更方便、互动性更强的广电服务新模式。 《实施细则》还特别重视高能级文旅科技创新平台项目。如果有平台首次获评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还有文化和旅游厅文旅科技创新重点平台等称号的话,最高可以获得50万元奖励。虽然这个政策是从2025年12月10日开始实施的,但考虑到政策衔接的问题,在2025年1月1日到这个细则发布之日期间符合条件的项目也会被纳入奖励范围,确保政策红利能够覆盖到位。目前市文旅局正在起草申报通知。 另外还有一项重要的奖励政策是针对单项项目的。比如说如果某个数字文旅项目能把这几个标准都达到了: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市场前景等各个方面都非常出色的话,就有可能得到最高50万元的单项最高奖励。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细则》设置了四类奖励项目:最高50万元、最高20万元、最高15万元、最高10万元。这些一次性奖金都是给那些首次获得相应评定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准备的。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这个《实施细则》的具体程序和申报原则可以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查询关注。 当然这个政策不会一直维持不变的期限就是到了2030年5月31日为止就结束了但这不影响大家现在就去申请符合条件的话就赶快准备吧。 虽然这个奖励计划是从2025年12月10日正式开始执行的但实际上从2025年1月1日开始就可以给符合条件的单位颁发相应奖金了这样就能把大家都纳入进去确保没有漏网之鱼。 现在正是申报数字文旅项目的时候如果你准备申报或者已经做好准备了就赶紧行动起来吧等一等时机就要错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