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的专项监督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专项监督案件1.9万余件,其中刑事诉讼监督案件9700余件,民事检察案件5400余件,行政检察案件4500余件,涉案总金额达7.19亿元。
此次专项监督直指当前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指出,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不仅损害司法公信力,更直接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发展。
为此,最高检确定了11项重点监督任务,包括涉企刑事立案监督、涉企刑事案件强制措施监督、纠治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关键领域。
从案件类型看,检察机关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成效显著。
一方面,依法惩治企业内部职务犯罪,起诉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1.2万余人;另一方面,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起诉侵犯商业秘密、假冒专利等犯罪1.6万余人。
在公益诉讼领域,立案涉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案件240余件,涉案金额7900万元,有力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分析人士指出,专项监督取得显著成效,源于三方面因素:一是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为法律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检察机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需求,将司法工作与服务大局紧密结合;三是数字化技术应用提升了法律监督的精准度和效率。
此次专项监督对优化营商环境产生积极影响。
通过纠正违法执法行为,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激发了企业创新活力;规范行政执法,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
数据显示,专项监督开展以来,涉企司法投诉量同比下降23%,企业法治获得感明显提升。
展望未来,检察机关表示将持续深化专项监督。
2026年工作重点包括:完善跨区域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建立企业司法诉求快速响应平台,探索"互联网+监督"新模式。
专家建议,下一步应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动建立企业司法保护长效机制,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保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检察机关通过专项监督,以实际行动践行了这一理念。
1.9万余件监督案件的办理,不仅纠正了执法司法中的具体问题,更重要的是树立了依法行使权力、规范执法司法的标杆。
展望未来,随着专项监督工作的深入推进,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必将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的发展信心也将进一步增强。
这对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