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近年来,数字虚拟人凭借更逼真的形象、更自然的交互,以及更低的边际成本,逐渐成为不少机构和企业用于内容生产、客户服务、直播带货、科普宣传的常用工具。产业加速发展的同时,风险也在上升:一是“真假难辨”容易造成误导,部分服务在提示不充分的情况下以虚拟形象冒充真人,或暗示“真人背书”,影响公众知情权;二是人格与形象权益被滥用,未经授权“撞脸”公众人物、克隆普通人声音影像、恶意拼接传播等侵权现象增多;三是隐私与数据安全隐患突出,一些环节可能非法收集、传播原型自然人及“幕后操作者”等个人信息,甚至出现“开盒”;四是伦理争议仍在发酵,利用逝者形象进行商业化“复现”引发社会关注;五是责任链条不清,技术提供者、运营者、使用者、平台等多主体交织,一旦出现违法违规内容,容易出现推诿或监管空白。
技术进步是一把双刃剑。在数字经济时代,如何在释放创新活力的同时守住伦理底线,是各国共同面对的课题。我国此次推出专项管理办法,说明了对发展与安全的统筹,也为全球数字治理提供了可参考的经验。未来,随着监管框架优化,数字虚拟人有望更稳健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