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校园欺凌呈现形态多样、隐蔽性增强等特点,既可能发生在操场、走廊等线下场景,也可能蔓延至社交平台与群聊空间。
实践中,一些学生对“欺凌”的认识仍停留在肢体冲突层面,忽视语言侮辱、排挤孤立、散布谣言、网络围攻等同样会对他人造成持续伤害的行为。
认知偏差叠加从众心理,容易使个别小矛盾演变为持续性侵害,给当事人带来心理创伤、学业受挫乃至更严重的次生风险。
从原因看,一是法律边界不清导致行为失范。
部分未成年人误以为“未成年就不会承担后果”,把冲动当成“玩笑”、把侮辱当成“活跃气氛”,忽略了行为对他人权益的实质侵害。
二是网络空间放大效应明显。
匿名性与传播速度使谣言、恶评、偷拍视频更易扩散,造成对受害者的持续围困。
三是旁观者沉默与求助渠道不畅并存。
有人担心“多管闲事”遭牵连,有人担心被贴标签而不愿求助,导致问题发现晚、干预慢。
四是家庭、学校与社会教育合力仍需进一步增强,法治教育若停留在口号层面,难以转化为具体的行为自觉。
在这一背景下,保康县公安局两峪派出所民警走进两峪中学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凸显了以法治思维治理校园风险的现实指向。
讲座紧扣校园实际,明确将肢体冲突、语言侮辱、社交排斥、网络谣言等纳入校园欺凌的识别范围,针对“只是玩笑”“只有动手才算欺凌”等常见误区进行纠偏。
通过对真实案例的剖析,民警把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可感可知的行为后果,引导学生明白:伤害他人权益并非“闹着玩”,任何越界行为都要付出相应代价。
值得关注的是,讲座还结合新修订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相关规定,向学生说明欺凌行为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与处理路径,强调违法记录对个人升学、就业、参军等长远发展的潜在影响,释放出清晰信号:未成年人身份不是违法违规的“护身符”,法治底线面前没有侥幸空间。
这一提醒既是对潜在施暴者的警示,也是对学校与家庭加强早期教育的提示,推动“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前移。
从影响看,此类进校普法有助于提升三方面能力:其一是辨别能力,让学生能够及时识别欺凌并准确界定行为性质,避免把侵害当作“正常相处”;其二是自护能力,懂得如何求助、如何降低风险、如何保护自己;其三是规则意识,推动形成尊重他人、遵守纪律、敬畏法律的校园氛围。
对学校而言,法治课不仅是一次安全教育,更是完善校园治理体系的切入点,有助于把反欺凌机制嵌入日常管理与德育体系。
对社会而言,警校联动的常态化开展,能够把基层治理触角延伸到未成年人保护最前沿,减少冲突升级与违法犯罪的发生。
针对校园欺凌治理的对策,应坚持预防为主、协同发力、依法处置。
一要把“界定清楚”作为基础工作,学校可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制定更具可操作性的行为规范和处置流程,形成可识别、可报告、可追踪的闭环。
二要把“报告顺畅”作为关键环节,完善班级、年级、学校多层级的受理渠道,强化对举报人的保护,降低学生求助成本。
三要把“证据意识”作为自护能力的一部分,引导学生在遭遇侵害时尽可能保留聊天记录、视频截图、证人信息等线索,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法维权。
四要把“旁观者责任”纳入教育重点,鼓励学生在发现苗头时及时报告、理性劝止,以集体态度遏制欺凌土壤。
五要把“家庭共育”落到实处,家长既要关注孩子情绪变化与社交状态,也要以身作则培养规则意识与同理心,避免简单粗暴的“以暴制暴”。
展望下一步,随着普法进校园工作常态化推进,校园治理将更加注重法治化、精细化与前端化。
通过持续开展案例警示、法条解读和情景演练等活动,学生对边界、责任与后果的认知将不断强化,校园欺凌的发现与干预将更及时有效。
同时,基层派出所、学校与相关部门在信息互通、风险研判、矛盾调处方面的协同机制若进一步完善,将有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为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提供更稳固的制度支撑与安全环境。
法治教育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课。
此次保康警方的普法活动不仅提升了师生的法律意识,更传递了“守法护己、共建和谐”的法治精神。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类似的基层普法实践将为构建平安校园、培养新时代守法公民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