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把保护与开发气候资源当作重要工作来抓

甘肃为了发展生态文明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出台了《甘肃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这个条例首次把“气候资源”这个概念写入了地方性法规,把风、光、水、热这些无形的资源转化成了可量化、可交易的资本。甘肃是典型的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太阳辐射强,风能丰富,云水资源充沛,但是长期以来并没有把这些资源充分利用起来。这个新条例就是为了给这些资源带上“紧箍咒”,让它们发挥应有的作用。 条例分为六章四十三条,详细规定了政府、企业和公众在探测、保护、开发利用气候资源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探测与调查是这个条例的重要组成部分,给地方政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新建、改建、扩建气象探测站,形成“陆空天”一体化观测网;所有探测数据要实行统一汇交制度;每年发布《气候公报》,把基本气候概况和主要气候事件告诉公众。保护优先是这个条例的核心原则,通过编制气候资源区划图来明确哪里适合放牧,哪里适合建设风电场;要求市县把气候资源保护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在城市规划中考虑通风廊道和绿肺斑块等概念。 开发利用部分提出了很多具体措施:通过科学划定风光集聚区来避免盲目发展导致的弃风弃光问题;依托热量区划图指导设施农业和错季蔬菜种植;建立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平台增加降水;推广雨污分流和雨水花园等措施提高雨水回用率;鼓励开发气象景观品牌打造甘肃新名片。 这个条例还明确了法律责任:未做气候可行性论证就开工的要责令停工并处以警告和最高3万元罚款;伪造气象资料出具虚假报告的要警告、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处分并追究刑事责任。 未来展望部分提到,甘肃将建立气候资源大数据平台打通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同步推出气候资源确权登记和碳汇交易等配套细则;真正把风能太阳能转化成“真金白银”,把云水资源变成“绿色粮仓”。到2027年,甘肃将实现全省城市雨水就近回用率提高到30%,年均增加降水10%—15%。同时在河西内陆河、甘南黄河源、陇中黄土高原等五大屏障区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总之,甘肃把保护与开发气候资源当作重要工作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