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两项重要规章。
这是我国针对网络餐饮和食品销售领域出台的首部系统性监管规范,标志着网络食品安全治理进入制度化、精细化新阶段。
根据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规定对外卖平台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管理要求,明确平台需对入网商家进行严格资质审核,并建立每六个月一次的信息核验更新机制。
针对长期存在的"幽灵外卖"问题,新规要求外卖网店名称必须与实体门面保持一致,无实体店铺的经营者需设置"无堂食"标识,同时推行后厨可视化公示制度,让消费者能够实时了解食品制作过程。
另一项《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已于5月20日起施行。
该规定进一步厘清了平台方与入网食品销售者的责任边界,要求平台加强全过程管理,对入网销售者实施实名登记和实质性审查。
入网销售者则需依法取得相应经营资质,对所售食品安全承担直接责任,确保商品信息真实准确展示。
为配合新规落地,市场监管总局宣布将于3月启动为期半年的网络食品和保健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虚假宣传、夸大功效、误导消费者等三类违法违规行为。
来自天眼查专业版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现存在业及存续状态的外卖相关企业已超过378万家。
仅2026年以来,新增注册企业就达到10.7万余家。
从近五年发展趋势看,外卖相关企业注册数量呈现逐年攀升态势,并在2025年达到历史峰值。
这一数据充分反映出网络餐饮市场的蓬勃发展势头,同时也凸显出加强行业监管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从区域分布格局来看,山东省、江苏省、广东省位列外卖相关企业数量前三位,三省企业总量超过119.3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31.56%。
这种区域集中分布特征,既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密度相关,也对属地监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业内专家指出,此次新规的出台具有多重积极意义。
一方面,通过明确各方主体责任,构建起平台、商家、监管部门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防护网,有效填补了网络餐饮监管的制度空白。
另一方面,规范化管理将推动行业优胜劣汰,促进市场主体提升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为行业长远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看,新规通过信息透明化、资质公示化等措施,赋予消费者更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有助于重建消费信心,推动网络餐饮市场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食品安全无小事,网络餐饮和食品销售作为新兴业态,既需市场活力,更需规范管理。
此次新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网络食品监管迈入新阶段,但政策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唯有政府、平台、商家多方协同,才能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让消费者吃得放心、买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