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配送后回家猝死遭拒赔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促成当庭调解履行

2024年7月9日下午,外卖众包骑手成某某像往常一样穿梭在街头巷尾。

完成最后一单配送后,他感到身体极度不适,匆忙返回家中休息。

然而,当晚他在家中突然意识丧失,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一突发变故让年迈的母亲周某某陷入巨大悲痛,更让她始料未及的是,随之而来的还有一场与保险公司的理赔拉锯战。

成某某生前投保的"新职伤"骑手综合险明确约定,被保险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急性症状后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保险公司应按约赔付。

然而当周某某提出理赔申请时,保险公司却以死亡地点在家中、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为由予以拒绝。

这一纸拒赔通知书,不仅让失去独子的老人失去了唯一经济来源,更折射出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的现实困境。

2025年7月,走投无路的周某某来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寻求帮助。

检察官敏锐地意识到,这起看似普通的保险合同纠纷背后,实则关系到新业态劳动者这一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问题。

经初步审查,周某某作为独居老人,文化水平较低且缺乏诉讼能力,生活陷入急迫困境,完全符合支持起诉条件。

检察院随即于当月8日决定立案审查。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一方面为周某某提供精准法律援助,帮助其梳理诉讼思路、明确权利义务;另一方面针对其举证能力薄弱的实际情况,依法行使调查核实权,主动前往平台公司调取投保信息及事发前后详细的配送记录,逐步还原成某某工作时长、行动轨迹等客观事实。

经深入调查分析,检察官认为,新就业形态下"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概念具有弹性化和延伸性特点。

骑手在连续接单配送后因身体不适返家休息期间突发疾病死亡,其与工作之间存在密切关联,不能简单机械地以死亡地点进行割裂判断。

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立法精神,保险公司仅以死亡地点在家中为由拒赔有失公允,周某某的诉求具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7月10日,静安区检察院正式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

考虑到案件背后折射的新就业形态领域劳动关系灵活性、隐蔽性带来的权益保障复杂性,为最大程度平衡保险合同意思自治原则与保障劳动者权益之间的关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检察机关主动与区人民法院协同开展矛盾化解工作。

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与法律关系基础上,充分发挥诉讼调解中的主导作用,向保险公司释明案件背后的法理、情理及国家保障新业态劳动者权益的政策导向,同时多次组织调解,耐心安抚申请人情绪,引导其理性看待诉讼风险。

最终,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同意支付保险金并即时履行完毕。

案件办理期间,静安区检察院进一步延伸监督职能,实地走访美团、饿了么等平台运营企业,与管理人员、骑手代表座谈,围绕劳动合同订立、工作时长算法、保险保障覆盖、职业安全培训等难点痛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全面了解区域内外卖骑手、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现状。

检察机关表示,将围绕调研发现的风险隐患,以制发风险提示函等方式,督促辖区相关第三方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规范新就业劳动用工,补齐权益保障短板。

这起保险理赔纠纷的圆满解决,不仅体现司法为民的温度,更彰显了法治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应变能力。

当新生事物不断突破传统制度框架时,司法机关通过能动履职填补规则空白,既保障了个案正义,又推动了制度完善。

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如何平衡企业创新与劳动者权益保护,仍需政府、企业、社会各方持续探索。

此案留下的启示是:任何商业模式的创新,都不应以牺牲劳动者基本权益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