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男子花55万买了个房子,结果……

2017年时,新疆的李某多次到上海找王某,给他拿了现金,总共加起来大概55万元,说是要买王某的房子。王某收下这笔钱后没存进银行,一直放在家里。2018年的时候,她才把这些现金存到了自己的银行卡里。等到2022年1月,张某丙的身体实在不行了,就在他去世的前一天夜里,王某把这笔存在银行的60万给转走了,转了55万本金和5万利息。王某说是把这笔钱还给李某了,因为之前房子没办成过户手续。她解释自己平时不太会用银行卡,所以才收的现金。 对于这个解释,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仔细查了一下,发现有好多疑点。首先这笔钱数额这么大,按理应该有借条或者收据,可双方都拿不出来书面凭证。其次李某自己说是工薪阶层,赚的钱不可能有那么多。而且他说从新疆跑那么远去上海还得带那么多现金交易,这种做法太不正常了。再者法院一查王某的银行流水,发现她在这几年里动过很多笔钱的账,根本不像她说的不会用银行卡那样。 因为这两个人的说法前后矛盾,也没有证据支持,法院不相信他们说的是实话。闵行区人民法院觉得王某在丈夫快要死、意识不清的时候把这笔大笔夫妻共同财产拿走了,根本说不出合理的理由。这种行为其实就是她一个人把财产给分了,侵犯了张某甲和张某乙继承遗产的权利。所以最后判决王某得把张某甲和张某乙能分的那部分钱还给人家。王某不服上诉了,但还是维持原判。现在这个案子已经生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