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经营者集中审查作为反垄断执法的"前端防线",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2025年市场监管数据显示,全年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数量突破700起大关,同比增长近10个百分点。
这一数字背后,反映出我国并购市场持续活跃与监管效能同步提升的双重特征。
从案件类型分析,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处理的重大案件呈现三个显著特点:一是首次在互联网平台领域对未达申报标准交易发起调查,要求美团收购麦芽田案依法申报;二是在公用事业领域作出首个禁止集中决定,叫停佛山燃气企业合营案;三是重点维护半导体、农产品等关键领域竞争秩序,附条件批准新思科技收购案等5起交易。
这些案例表明,我国反垄断执法已实现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的战略转型。
执法数据显示,全年立案调查的13起案件中,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四类情形:未依法申报即实施集中、审查期间擅自完成交易、违反限制性条件承诺,以及经要求仍拒不申报的"漏网之鱼"。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执法二司副司长胡品洁强调,870万元罚单并非执法目的,而是要通过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引导企业建立"预防性合规"机制。
制度建设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在2024年出台《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基础上,2025年12月发布《非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构建起完整的审查理论框架。
该指引针对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的特殊性,明确了竞争效应评估标准,填补了非横向集中监管的制度空白。
反垄断执法二司司长徐乐夫指出,新规将审查范围从传统的市场份额分析,拓展至创新保护、消费者福利等多元维度。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经营者集中审查已形成"三位一体"的监管特色:事前申报门槛动态调整机制、事中分类审查流程优化、事后承诺履行跟踪监管。
这种全链条管理模式,既保障了审查效率——平均审结周期压缩至23个工作日,又确保了审查质量——附条件批准案件后续合规率达100%。
从国际视野看,我国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已实现与欧美先进监管体系的并跑。
2025年处理的跨国并购案件占比达34%,涉及28个司法辖区,展现出我国反垄断执法的国际话语权提升。
市场监管总局特别提醒"走出去"企业,要同步遵守投资目的地反垄断法规,防范跨境并购合规风险。
并购重组是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公平竞争则是市场经济的生命线。
审查数量增长、制度体系完善与执法刚性并举,体现出监管部门以规则护航发展、以法治保障活力的导向。
对企业而言,真正的竞争力不仅在于交易规模与速度,更在于对规则的敬畏与对承诺的兑现;在更高水平的制度供给与更严密的合规要求之下,市场活力与竞争秩序有望实现更高质量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