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初中女生扶起摔倒老人却被定次责的事情,福建莆田2月26日开了庭,不过现在22万索赔款的事已经翻篇了。当地警方认定女生得承担这次事故的次要责任,老人的说法是因为那辆没挂牌的电动车太吓人,所以要求赔偿22万元。实际上上海光大律师事务所的程安卿律师指出,按司法惯例,这种没有接触的事故一般会按70%和30%来划分责任。原来那天视频显示女生并没有碰着老太太,但女孩明显违规了——她还没到16岁就能开电动自行车,而且车上也没牌照。 虽然视频里没撞上人,但女孩和老太太在乡村路口离得很近。当时如果老太太不转弯躲车,那是很可能撞上的。所以交警觉得女孩的违章导致了老太太摔倒。2月22日这天女生母亲回应说案子已妥善解决,原告已经撤诉了。她说以前的事就不提了,也不想再占用大家的公共资源了。 大家之所以对这件事感到困惑,主要是因为那两个好心的初中生下车帮了忙。“扶摔倒老人被索赔22万”这个标题很快就激起了大家的讨论,其实背后的情况很复杂。老人家提出索赔不是空穴来风,交警那也认定了是次要责任。上海光大律师事务所程安卿律师还提到,只要满足有车、有路、有过错或意外、有损害这四个条件就算交通事故,物理碰撞并不是必须的。 网友们觉得不该让善良的孩子承担这么大的压力。但这不是东郭先生救狼的故事,“扶”和“被索赔”不能混为一谈。我们应该多想想怎么才能帮人帮得放心点。有关部门得把“碰瓷”和“合理追责”的界限划清楚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