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能源燃料和农资产品质量专项抽查 部分产品不符合标准

围绕民生消费与农业生产关键环节,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组织开展液化石油气和车用压缩天然气(CNG)、车用汽柴油和车用尿素水溶液、化肥及农用薄膜等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结论及处置要求。此次抽查依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涉及实施细则开展——检测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覆盖生产、流通等多个环节,重点检验与安全、环保、使用性能密切相关的核心指标。 问题方面,抽查结果呈现“总体稳定、局部存风险点”的特征。液化石油气抽查30批次、车用CNG抽查20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农用薄膜抽查15批次同样全部合格。相比之下,车用汽油抽查440批次,发现10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27%,问题涉及抗爆性(研究法辛烷值)、硫含量以及部分含氧化合物相关指标等;车用柴油抽查440批次,发现4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0.91%,主要集中在多环芳烃含量、闪点(闭口)及十六烷值等指标;车用尿素水溶液抽查40批次,发现2批次不合格,其中1批次涉嫌假冒,不合格率为5%,问题指标为折光率;化肥抽查155批次,发现8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5.16%,涉及总养分及氮、磷、钾等有效成分含量、氯离子、包装标识等项目。此外,抽查还发现一经销企业产品涉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且检验不合格,另有经营主体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相关情况已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原因上,业内分析认为,不合格问题既与个别经营主体质量管理不到位有关,也与部分产品链条长、流通环节多、质量波动风险更高有关。以车用汽柴油为例,关键指标直接决定发动机工况、排放水平与安全性能,若生产、储运或销售环节出现掺混、违规添加、储罐管理不规范等情形,容易造成指标偏离标准。车用尿素水溶液作为机动车尾气后处理系统的重要耗材,质量不达标可能与原料纯度、配比控制、生产过程检测能力不足有关,也不排除个别主体以低价产品扰乱市场、甚至假冒套牌牟利。化肥上,总养分、氮磷钾含量与包装标识等问题,既反映出部分企业配方与工艺控制不稳定、计量管理不严,也可能与经销环节贮存条件不当、标识管理不规范等因素叠加相关。 影响方面,上述不合格项目虽占比不高,但涉及能源消费、交通出行与农业生产,外溢风险不容忽视。车用汽油抗爆性不足、硫含量偏高等问题,可能导致车辆动力性下降、发动机积碳增加,并对尾气排放控制带来压力;柴油闪点偏低存安全隐患,十六烷值偏离会影响燃烧性能,多环芳烃含量偏高则与排放污染风险相关。车用尿素质量异常可能影响后处理系统正常工作,增加车辆排放不达标风险,影响道路运输绿色转型。化肥有效成分不足将直接影响施用效果,造成农业投入增加与减产风险;包装标识不规范还会影响追溯与维权,增加监管难度。 对策上,山西省市场监管部门明确提出要强化抽查结果处置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抽查判定不合格的产品,将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防止继续流入市场;对不合格企业更明确整改要求,督促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并按规定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线索,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将依法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对拒检、涉嫌冒用厂名厂址等行为,将依法开展后续处置,形成“发现—处置—追溯—震慑”的闭环。同时,监管部门将推动不合格产品监督销毁或必要技术处理,并依法追溯问题产品源头,压实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责任。 前景方面,随着成品油质量升级、机动车排放监管趋严以及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提高,能源与农资产品质量监管将呈现常态化、精准化趋势。下一步,在保持抽检覆盖面和频次的同时,有必要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类与问题高发环节的风险监测,推动检验检测与执法协同发力;同时引导企业完善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和台账追溯制度,以标准化、数字化手段提升质量稳定性。对消费者与农户而言,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索证索票、保留凭证并关注官方通报信息,也将成为共同防范风险的重要一环。

此次质量抽查既是对山西重点工业产品的全面体检,也是对市场监管效能的实战检验;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如何将突击式检查转化为常态化治理,如何平衡监管力度与营商环境优化,将成为考验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课题。只有筑牢质量红线,才能真正守护人民群众的"油箱安全"和"粮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