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始于1994年的公共卫生危机,在跨越三十年后终于获得官方确认。
韩国政府日前宣布,将加湿器杀菌剂事件正式定性为"社会惨案",并推动法律修改,明确国家政府承担事故责任。
韩国总统李在明随后发文向受害者遗属致歉,这是继2017年文在寅政府后,韩国总统第二次就此案正式致歉,也是司法层面确认国家责任后的首次政治表态。
从隐形威胁到公共危机的漫长过程,反映了制度监管的深层缺陷。
据统计,自1994年加湿器杀菌剂在韩国上市至2016年全面下架期间,韩国市场共流通约50种相关产品,销量近千万件。
然而,从2000年前后开始出现的受害案例长期被误诊为"原因不明肺部疾病",未能引起重视。
直至2011年,首尔峨山医院收治多名产后女性重症患者并启动流行病学调查,韩国疾病管理部门才确认加湿器杀菌剂为致病重要因素。
调查随后揭露,产品含聚六亚甲基胍盐酸盐等多种有毒成分。
令人遗憾的是,这种化学物质早在1996年就被标注为对人体有害,却因政府监管漏洞长期未受限制。
受害规模的争议凸显了问题的严重程度。
根据韩国政府官方登记,死亡人数为1553人。
但社会灾难调查特别委员会的调查认为,实际死亡人数可能高达1.4万人。
据统计,在1994年至2011年间,约有630万韩国民众使用过该产品,其中约67万人出现哮喘、肺部疾病、皮肤病等健康损害。
受害人群涵盖婴幼儿、孕产妇及成年人,部分儿童因肺部严重受损需终身依赖氧气瓶生活。
这一数据反差,既说明问题的广泛性,也暴露了长期以来信息掌握和数据统计的不足。
司法层面的突破为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
2024年2月,首尔高等法院推翻一审判决,首次认定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指出政府主管部门对化学物质有害性审查不充分,违规将相关原料认定为"非有毒物质"并长期放任市场流通,已构成违法。
同年6月,韩国最高法院确认了这一判决。
在此基础上,韩国政府推动了系列制度性改革。
《加湿器杀菌剂受害者救济法》中的"事件"表述将统一调整为"社会惨案",现行以行政救济为主的体系将转向以责任为基础的赔偿体系。
救济委员会升格为隶属国务总理的赔偿审议委员会,赔偿责任主体扩至"企业与国家"。
政府还宣布了具体的救济方案。
截至2025年11月底,仅在现有法律框架内被官方认定的受害者人数已达5942人。
从2026年起,韩国政府将全面转换救济方式,恢复政府出资善后,并完善制度防止企业逃责。
同时,政府计划与受害者遗属协商设立专门追悼日、举办正式追悼活动,以示对受害者的尊重和纪念。
涉事企业中,被认定"造成最多死亡者"的英国利洁时集团韩国分公司因产品检验和资料提交过程中存在严重问题,已被追究法律责任。
这一事件的处置过程也对其他国家的公共安全治理提出了启示。
从产品上市到危害被正式确认,历时17年;从危害确认到法律救济制度建立,又历时6年;从制度建立到国家责任被司法确认,再历时7年。
这个漫长的过程充分说明,完善的化学物质安全监管制度、及时的信息披露机制和有效的司法救济渠道,对保护公众生命健康的重要性。
这场持续三十年的悲剧警示世人,公共安全监管绝不能让步于商业利益。
韩国政府此番制度重构,既是对历史错误的纠正,更是面向未来的承诺。
如何平衡经济发展与生命尊严,仍是摆在所有工业化国家面前的永恒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