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立案登记制改革落地常宁:从“立案难”到“快立案、解纷优”护航群众诉权

诉讼难点的制度性消解 十年前,“立案难”曾是困扰我国司法运行的突出问题;在立案审查制框架下,法院往往对起诉实体内容进行前置审查,以“材料不全”“案由不符”“诉求不当”等理由不予受理的情况并不少见,不少群众因此“求告无门”。2015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登记立案的规定,在全国法院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标志着该重大司法改革由设想走向落地。 常宁市人民法院随即对接改革要求,调整既有机制。该院将立案逻辑由“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转向“登记是否符合形式要求”,明确“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一次性告知补正、当场登记立案”的工作规范。对民商事案件,只要起诉人主体适格、被告明确、诉讼请求及事实依据具体,且属于法院管辖范围,均当场登记立案。对材料不齐全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列明补正内容和期限,减少“反复跑、来回补”。这一变化不仅是流程优化,更说明了对诉权保障理念的强化。 改革成效也在数据中得到印证。常宁市人民法院当场立案率由改革初期的75%提升至98.6%,立案门槛更降低,群众诉权获得更直接、稳定的制度保障。 诉讼服务的全链条优化 立案只是诉权保障的起点。常宁市人民法院认为,诉讼服务的目标应当落到“能立案、快解纷、好维权”上。基于此,该院在立案登记制基础上,推动诉讼服务体系同步升级。 针对群众文化水平差异较大、部分当事人难以自行起草规范诉讼文书的情况,该院推广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将常见纠纷的关键信息设计为标准化填空项,降低文书门槛。同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示范文本专区和专职指导岗,采取“面对面”讲解、“屏对屏”远程指导等方式,协助当事人规范提交材料。数据显示,该举措使律师办理简单民事案件的文书准备时间平均缩短约60%,因文书问题反复往返法院的情况明显减少。 为减少时空因素对诉权行使的影响,该院推进“互联网+诉讼服务”建设,形成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电子送达、在线调解的一体化服务。外地务工群众可通过平台在线提交起诉材料,法院登记受理后,可依托远程调解及时推动纠纷化解。目前,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已成为该院主要立案方式之一,实现“指尖立案、云端解纷”,让异地维权更省时省力。 纠纷化解机制的深度创新 随着改革推进,常宁市人民法院逐步认识到,仅提升立案效率还不够,诉权保障的关键在于实质化解纠纷。基于此,该院建立“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的解纷机制,引导司法资源更多投向矛盾实质解决。 该院在立案环节设置先行调解分流窗口,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简易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方式解决,减少“案结事不了”,提升整体解纷效率。同时,推动建立“法院+综治中心”联动机制,推进多元解纷平台建设,实现诉讼与非诉方式衔接配合。 通过诸多改革举措,常宁市人民法院推动工作重心由“立案办理”向“纠纷化解”延伸,使群众合法权益在立案、服务、解纷的全过程中得到更充分保护。

十年改革路,步步见成效;常宁法院的实践表明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从破除立案障碍到完善诉讼服务,从保障程序权利到推动实质解纷,司法为民的路径不断延伸。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这些基层探索为深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