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给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审判工作发布了一套新的指引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给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审判工作发布了一套新的指引,里面把未成年人网络充值、直播打赏这事儿给讲明白了。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报道说,3月18日这天,这个叫刘言的记者在北京发回了消息。最高法这次是专门针对这种案子下的文件,也是第一次专门给这类审判工作制订的司法文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这个规定很关键,给法官们定了规矩。法官在看未成年人充钱、打赏这些案子时,要看看合同是不是真的是未成年人自己签的,监护人知不知道、同意不同意。林艳琴是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她讲了个核心观点:法官得看具体合同的情况,然后综合判断签约的行为跟未成年人的年纪、智力搭不搭。林艳琴还提到了一个难点,就是家长有时候不太容易固定证据。家长可能根本不知道孩子在网络上做了啥,孩子自己也不一定记得清细节。所以这类案子往往得靠法官用间接证据去论证,最后定个结论。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的陈海仪觉得这个指引挺及时的。它细化了“年龄智力相适应”的原则,把合同的性质、金额大小、孩子的认知能力、家长的监管情况这些因素都考虑进去了。这样一来既能保护孩子免受网络上不理智消费的伤害,又能顾及到市场交易的公平和对家长监管的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