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苏某等人,还有福建向某一伙人把异物塞进食物里面勒索钱财的事儿,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这三个部门给点名曝光了。他们就是典型的那种借着维权的名义,实际上干违法犯罪的勾当。 以前大家都只知道怎么保护消费者权益,现在像苏某这种人越来越多,专门利用“退一赔十”“退一赔三”这些法律条款,恶意投诉或者伪造证据去敲诈店家。这种行为不仅把正常做生意的人搞得很紧张,还把真正有需要的消费者的维权路给堵死了。 这次公布的案例既讲民事也讲刑事,不管是敲诈勒索还是诈骗,只要是违法的都被严惩了。像苏某多次往饭里放蟑螂要钱,法院就判了他敲诈勒索罪;福建那边的犯罪团伙也是在别的地方作案,最终都被抓了。 在民事的部分,法院也很公平,会区分什么是合理的维权,什么是过度的索赔。有个案子里消费者买了900斤有问题的竹笋要求赔偿,法院只支持了他正常吃饭那部分的钱。最高法说了,咱们打官司的时候既不放过该判刑的人,也不给超出范围的不合理索赔撑腰。 最高检也表态说要精准处理案子,保护好人的权益,同时也要卡住那些把索赔当生意的人。市场监管那边收到店家的反映后就会去查监控、调数据、取证,只要发现是犯罪的线索立马就交给公安去办;检察院负责批准逮捕和起诉;最后审判机关根据法律定好罪判好刑。 除了办案子,法院还会给相关部门发司法建议来完善行业规矩。这三个部门以后还要一起努力,不光要加大打击力度,还要通过这些案例告诉大家怎么依法理性维权,督促店家老老实实做生意。这事儿不光是为了市场好,更是为了社会诚信。 这次把违法索赔的典型案例拿出来晒一晒,就是要告诉大家谁也不能乱来。咱们国家在法治这块越来越细、越来越管用,以后肯定会让政府监管、司法保障、行业自律还有社会监督一起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