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多部门联动细化量化标准,直指反弹源头

扬尘污染是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近年来山东省发现扬尘污染存反弹迹象,需要更有力的防控措施。为此,省生态环境厅会同公安、住建、交通、水利、城管、工信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形成跨部门协作机制。 该方案的突出特点是实现了从定性要求向定量标准的转变。以往的环保要求多为"加强管理""做好防护"等笼统表述,此次方案首次将"道路积尘清洗""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等工作全部量化,为执法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标准,提高了执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整治范围涵盖五个主要领域。在施工工地上,建筑、市政、拆除、公路、水利等工程全部纳入管理。7个传输通道城市的所有工地以及其他城市1万平方米以上规模工地,必须落实围挡、覆盖、湿法作业、地面硬化、冲洗、密闭运输"六到位"措施。拆除工程必须采用湿法作业,高层建筑垃圾禁止高空抛撒,裸露空地必须绿化或覆盖。重污染天气橙色及以上预警时,所有工地停工洒水。 物料运输环节,渣土车、砂石车、煤炭车等必须密闭运输、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按规定线路行驶。对遗撒现象实行零容忍政策。城市建成区对渣土车必经之路实行机械化清扫加人工保洁的双保险措施,确保车轮不带泥土上路。 道路扬尘治理上,城市主次干道、人行道、慢行道全面实行"冲—洗—扫—保"四步法,将路面积尘控制在每平方米不超过10克。重污染天气时段加密洒水频次,防止二次扬起。 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火电等重点行业建立"一厂一账"制度,对物料运输、装卸、储存全过程实行密闭或喷淋处理。储煤场必须封闭,灰渣仓必须密闭,炉渣库的挡风抑尘网高度不低于堆积高度。上料系统与除尘设施必须同步运行,设施故障时停止生产。 露天堆场治理涉及港口、矿山、垃圾填埋场等领域。工业企业料场执行"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三防标准,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港口、矿山、垃圾填埋场等采取车辆清洗、喷淋抑尘、密闭围挡的组合措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这些场所降低负荷或停止生产。 方案明确了具体的时间表。2019年5月底前完成全省扬尘污染源大排查,建立公开清单和台账,对应完成但未完成的整改项目依法处罚并曝光。2019年10月底前进行二次排查、二次公开清单,同步启动"回头看"机制。2020年年底前,在巩固2019年成果基础上,对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再排查、再整治,确保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如期实现。

山东省此次扬尘污染综合治理行动以量化标准和跨部门联动为突破口,表明了精准治污、科学治污的决心。关键在于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形成长效机制。此行动不仅关乎空气质量改善,更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实践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