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5日传来消息,由市场监管总局联手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定的《经营主体登记申请及代理行为管理办法》,今天开始正式实施了。这一《办法》的出台,主要是为了更好地管理登记申请和代理行为,防止虚假登记,还能跟国际反洗钱的规矩对接,从而提升注册质量,维护市场秩序。这次《办法》一共提出了三条具体措施。第一,就是要规范登记联络员和代理人的条件,明确他们的法律责任。登记联络员得是经营主体自己任命或者指定的内部人员,专门帮着办登记和备案的事儿。代理人呢,得懂登记注册这方面的专业知识,直接听经营主体的指挥,最好别还兼着联络员。不管是联络员还是代理人,都得如实记录自己干了什么活儿,把资料好好存着,绝对不能搞虚假登记或者扰乱市场。第二点就是要新建登记代理人信息管理制度,给申请的真实性上把锁。市场监管总局会负责建一个全国性的系统,把全国的代理人、机构负责人、从业人员、代理业务,还有那些因为违法被限制登记的人都记在里面。代理人在办事的时候,得先通过这个系统表明身份,还得给涉及到的相关人员或者组织做个身份核验。第三点是要加大对违法代理的处罚力度。对那些提交虚假材料或者用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的人,登记机关可以把他们列为直接责任人。从登记被撤销那天算起的三年内,直接责任人再以联络员或者代理人的名义去申请登记,一律不给办。另外,《办法》还特意提到了反洗钱的要求。代理人在接活儿的时候,得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配合执法机关调查洗钱活动,千万别在办事的时候顺便帮着洗钱或者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