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丹写了个稿子,说有个上海的公司用AI生成图片,靠输入一些描述元素的提示词就能让机器作画。这事儿挺常见的。结果过了没多久,公司发现有人也用了一模一样的提示词,画出了风格高度相似的画,还印到书里了。画作者是朱某跟盛某。公司不干了,把他俩告到了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要求赔礼道歉并赔钱。 公司说,这些提示词是他们的心血成果,里面有他们的审美和想法,肯定是作品。被告则反驳说,这不就是把词拼在一起嘛,纯粹是思想层面的东西,哪能算作品。法院最后判了,说这种提示词只是罗列元素和风格的抽象指令集,属于思想范畴,不算有独创性的表达。大家写提示词用的那些常规词、风格,谁都会用,没什么特别的审美视角。 法院还担心,要是把这些简单的关键词组合都认成作品,以后大家写文章或者用AI的时候会束手束脚,影响创新。根据法律规定,“作品”得有个性化的智力投入。涉案的提示词虽然反映了创作意图,但表达层面没什么独特的智力投入,所以不能认定为作品。最后法院驳回了原告公司的所有诉求。这个稿子是央视新闻做的,责任编辑是何丹,责任校对是李鸿睿,主编是林舒佳,终审是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