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离异家庭探望权纠纷常常反复,症结不止“见或不见”;在西城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一起寒假探望权纠纷不久前完成调解:离婚后随母亲生活的16岁少年(化名)将在假期与父亲共同用餐、运动,开学后也能按固定安排吃到父亲亲手做的饭菜。另一起案件中,孩子曾因进入执行程序才回到母亲身边,母亲对父亲探视存在强烈不安,双方长期僵持。两起案例折射出同一现实:探望权并非简单的次数与时间表,背后牵连的是信任修复、情绪安抚与生活秩序的重新建立。 原因——冲突多源于沟通失衡与角色对立叠加,缺少可落地的“细则”。办案人员介绍,不少家事纠纷当事人的初衷都是“为了孩子”,但处理方式容易走向对抗。比如青春期子女沉迷网络、学习压力增大,家长焦虑随之上升;如果用强硬手段代替沟通——往往引发孩子抵触——亲子距离被更拉大。离婚后,父母之间的信息隔阂更深,误解更易累积:直接抚养一方担心生活被打扰、孩子被“抢走”,非抚养一方则担心被边缘化、难以参与成长。若协议内容笼统、表述含糊,执行中每一次“临时变更”都可能成为新的导火索,纠纷因此循环出现。 影响——矛盾处理不当,最先受伤的是未成年人稳定的成长环境。家庭冲突长期化会让孩子陷入忠诚冲突与情绪拉扯,影响学习状态、社交能力与心理安全感;父母对立也会使探望从“亲情陪伴”异化为“权利争夺”,进一步削弱共同养育的可能。对司法而言,探望权纠纷若缺少有效承接,容易出现“文书到手、执行困难”的局面,既增加诉累,也消耗公共治理资源。实践表明,仅靠一次判决或一次调解很难彻底解决,关键在于让约定真正嵌入日常生活。 对策——以多元调解和专业力量“解心结”,用精细规则和中立空间“保落地”。针对上述问题,西城区人民法院在家事审判中探索多元化解路径:一上,依托人民调解员先行沟通,尽量矛盾初期降低对抗;另一上,引入心理援助等专业支持,帮助当事人尤其是未成年人表达真实感受,推动父母调整沟通方式。法官表示,孩子抗拒的往往不是关心本身,而是不被尊重的表达方式和粗暴的干预。通过多次联合疏导,父亲逐渐理解与青春期孩子沟通更需要方式与边界;孩子也能在更安全的环境中理解父母的关切,亲子关系由对立转向协商。 在规则设计上,办案人员强调“可执行”导向:不止写明“每月探望几次”,而是结合孩子作息、抚养安排与出行条件,细化到寒暑假轮换、节假日安排、交接方式以及突发情况处理等,尽量减少对直接抚养一方生活的扰动,同时保障另一方持续参与孩子成长。对个别信任基础薄弱的家庭,则通过判后延伸观护等方式,联动妇联、司法行政部门和专业社工,在街道等公共服务空间组织探望,让交接在可监督、可见证的环境中进行;必要时通过承诺书、财产担保等方式增强安全感与可预期性。 前景——从“个案化解”走向“机制供给”,基层治理合力有望进一步释放。2月3日,西城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司法局、区妇联等部门,依托月坛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挂牌成立“青葵·亲情探望家园”。该实体空间定位为探望权纠纷提供中立、温馨的第三方环境,既便于开展调解、疏导与家庭教育指导,也为判后探望落实提供稳定场所。业内人士认为,这类实践说明了家事审判从“裁判中心”向“修复与服务并重”延伸: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通过司法主导、社会协同,把“说得清”的规则与“做得到”的条件同步提供。 同时也应看到,探望权纠纷治理仍需持续完善配套: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的常态化供给,提升未成年人心理服务可及性;推动部门间信息协同与工作衔接,形成从调解、裁判到执行、回访的闭环;在尊重未成年人意愿的基础上,因案施策,避免“一刀切”安排。随着更多基层中立空间落地、专业力量下沉,探望权从文本走向生活的路径将更加清晰,离异家庭共同养育的社会支持网络也将更稳固。
家事审判的目标不止是作出裁判,更在于让法律真正回应家庭的现实需求。西城区人民法院的这项实践表明,当法律与心理学、社会工作等专业力量形成合力,当法庭之外有了更可承接的沟通场景,当单向裁判能转化为多方对话,法律就不只是条文规则,也能成为守护亲情、保护未成年人的支撑。在家事审判不断探索的过程中,这类做法值得借鉴,也值得持续完善与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