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2030年和2035年两个关键时间点

水利部近期把落实节水优先的工作重心,放在了重大引调水工程的受水区上。为了让这个任务得到具体的推动,中国日报在2月25日发表了一条消息,说水利部发布了一个专门的《意见》。这个《意见》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引导受水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坚持节水优先的方针。水利部希望这个方针能成为受水区的根本出路,并在未来的几十年里长期坚持下去。具体到目标上,《意见》提到了2030年和2035年两个关键时间点。 到了2030年,《意见》规定了节水评价的全过程管理要逐步完善。不仅如此,受水区的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还有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这些指标都要超过国内同类地区的平均水平。到了2035年,《意见》则要求受水区的水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变得更加完善,节约用水的效率也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这个时候,还会形成一套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新格局。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意见》提出了具体的措施要求。比如严格执行节水评价,科学确定工程规模和布局等都是重点任务。在工程建设期就要推动节水设施同步建设,运行后还要加强对受水区节水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为了让这些措施真正落实到位,《意见》还要求大力推进受水区深度节水控水工作。这需要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的原则,优化多水源配置等手段来支持这项工作。 建立节水成效评价机制也是一个重要举措。通过加强评价成果在调水管理中的应用以及完善水价水资源税政策等手段来支持这项工作。积极探索推进区域综合水价和加强节水技术创新也是必要的一环。最后还要支持工程建设运营单位向节水产业链上下游延伸,从而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为了确保各项措施能够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意见》还强调了要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以及两手都要硬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落实。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受水区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具体来说就是要严格执行重大引调水工程论证期节水评价;科学确定工程规模和布局;全面落实节水评价措施;推动节水设施建设在工程建设期同步推进;强化节水评价执行监督;工程投入运行后加强受水区节水措施落实情况跟踪评估;大力推进受水区深度节水控水;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强化关键节水指标管控;优化多水源配置;加快探索实行水预算管理;细化落实节水制度政策体系措施;加快完善受水区落实节水优先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