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男子因与继母关系不好,就想赶紧立遗嘱,把房子给自己的儿子继承。

今年30岁的蒋先生因为跟继母关系不好,就想赶紧立个遗嘱,把房子给自己的儿子继承。他觉得,“要是自己意外去世,这笔财产就不能落到外人手里。”为此,他特意跑去了中华遗嘱库广州荔湾分库办理这件事。 原来,蒋先生家里从小就不太平。他爸妈很早就离婚了,他跟着妈妈和外婆长大。后来父亲又娶了人,这让他对继母没啥好感。直到父亲中风躺在床上,继母逼着他打官司要赡养费,法院判他每月给500元。 虽然打官司解决了钱的问题,可这矛盾反而更大了。现在他结婚有了孩子,日子过好了心里还是不踏实。他怕以后孩子会被卷入那种家庭纠纷里。 这套房子是他结婚前外婆和妈妈给他买的。“我不想让这财产被其他人分走,”蒋先生说,“万一有个万一,继母说不定也能拿走一部分。”最后在外婆的建议下,他决定立遗嘱,指定儿子继承这套房子,还让妈妈负责管这些财产。 负责接待他的中华遗嘱库广州荔湾分库志愿者蒋懿杰也说,现在年轻人立遗嘱的越来越多了。像他这种30岁出头的年轻人来办这事也不少见。 蒋懿杰觉得这跟大家现在有钱了、也更懂法律有关。特别是离婚的家庭特别容易出这种问题。因为法律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除了亲生父母和子女,还有配偶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要是没立遗嘱,家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亲戚都有可能分遗产。 所以蒋懿杰提醒大家最好提前把财产安排好。如果不懂法律可以找专业的人帮忙办遗嘱。选一个值得信任的人来当遗产管理人也很重要。而且遗嘱也不是一劳永逸的事,以后家里情况变了或者财产变了还得及时改改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