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面安全警示频发 专家提醒勿踏野冰 防范溺水事故需强化风险认知与法律意识

进入寒冬,结冰水面成为部分群众娱乐活动的场地,但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也随之增多。近日,一段冰面救援视频引发关注:1月26日,北京亮马河一名老人未开放区域滑冰时坠入冰窟,同伴及时抛绳施救将其救起。几天前的1月24日,甘肃天水一对兄弟走失,失联18小时后在村中水域被发现,已不幸溺亡。家属证实,两名孩子曾在冰面上玩耍,因冰面过薄掉入冰窟。两起事件一险一痛,共同指向一个现实问题:对野冰风险认识不足、对冰面承重过度自信,是冬季水域事故的重要诱因。 冰面看上去结实并不等于走上去安全。天然河道、湖泊、坑塘的冰面受水温、水深、流速、地形及天气变化影响,厚薄不均是常态。有的区域表层结冰但下方仍有暗流;有的地方因水位波动形成空腔,表面虽硬实却缺乏支撑;还有的冰钓、破冰活动会留下直径较大的冰洞,积雪覆盖后更难辨认。这些因素叠加,使冰面风险具有突发性和隐蔽性。 冰层结构复杂且变化快,专业救援人员也难以仅凭肉眼判断厚度与承重能力。正规冰场开放前会对冰层厚度、均匀性等进行检测并持续维护,而野冰场缺少监测与管理,薄冰、裂缝、未封冻水面并存,风险显著放大。冬季低温环境使落水后生理机能快速衰减。研究与救援经验显示,人在冰水混合环境中短时间内可能出现麻木、抽筋等反应,在更低温条件下更易迅速失去知觉,给自救和互救留出的时间窗口极其有限。此外,部分群众安全意识不足,把玩一会儿、就在岸边、以前都没事当作理由,忽视了冰面承重的不可预测性;对儿童而言,好奇心强、风险识别能力弱,一旦脱离监护进入水域周边,极易发生意外。 冰面事故往往不仅是个体风险,更容易演变为连锁险情。落水者面临失温、窒息等生命危险,救援黄金时间短;非专业施救极易造成二次落水,将同伴、路人置于更大危险之中。紧急救援可能调动消防、医疗、公安等多方力量,占用公共资源,增加社会运行成本。对家庭而言,尤其涉及儿童的悲剧更会带来难以弥补的创伤。 应对这个问题需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各方共担。一是强化源头管控与风险提示。在重点河段、桥梁周边、封冻不均区域增设醒目警示标志与隔离设施,结合巡查劝导,及时制止进入未开放区域的滑冰、玩耍、垂钓等行为。二是加强科普宣传,明确可玩与不可玩的边界。有关部门和媒体应持续普及冰面安全常识,讲清天然水域冰情的专业性与不可预测性,提示群众选择正规场所、遵守开放管理规定。三是提升家庭监护与学校教育的针对性。家长要强化对儿童的近距离看护,避免其单独靠近水域;学校可通过安全教育课、案例警示等方式,帮助未成年人建立基本风险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四是倡导科学施救,避免盲目下冰。遇到冰面坠落险情,应第一时间报警并呼叫专业力量,尽可能利用绳索、长杆、救生圈等器材在安全距离外施救,避免多人聚集靠近薄冰区域。五是依法依规明确责任边界。若水域已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擅自进入造成险情的,应依法承担相应后果;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引发公共安全风险的行为,也应依法依规处理。 随着公众冬季休闲需求增长,冰上活动将更趋多样。如何在保障群众文体需求与守牢安全底线之间取得平衡,关键在于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与安全治理能力:一上,因地制宜增加安全可控的冰雪运动场地供给,规范开放标准与动态监测;另一方面,推动风险预警、巡查劝导、应急响应、宣传教育形成闭环,把事故遏制在萌芽状态。更重要的是,社会各方要形成共识:对野冰不抱侥幸心理,把规则当作保护生命的第一道防线。

每块野冰都可能是一个凝固的陷阱。在惋惜生命逝去的同时更需清醒认识到:安全意识薄弱比坚冰更可怕。当城市管理者织密防护网之时,每位公民都应成为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唯有将远离危险转化为集体自觉行为规范,才能真正筑牢冬季生命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