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有个女子,刚怀孕就被公司辞退,她去人事部找徐某讨个说法,结果徐某一点情面都不讲,说一分钱都不会赔。大家都得承认个现实:虽然大家都喊着男女平等,可在工作上,男人总比女人有优势。哪怕是招聘的时候,男人和女人的能力、学历差不多,哪怕女人稍微强一点,老板还是更愿意要男的。这个看起来像是潜规则的事情,背后的道理其实很简单。因为现在真正不想结婚的女人很少。女的结婚以后,迟早都要面对生小孩的压力。就算自己本来不想生,家里的父母、老公或者亲戚朋友也会一个接一个地催。现在政策放宽了可以生三胎,很多女人面对的不只是生一个小孩的麻烦。对公司来说,员工怀孕了就没法干活了,还要发产假津贴。虽然这笔钱最后能报销回去,但是手续特别麻烦。为了省事、为了保住收益,公司在招人时自然就偏向男的。可以看出来,王女士根本没法私下跟负责人沟通好这件事。她早就把怀孕的情况告诉了人事部。徐某说即使知道她怀孕也得辞退她,这明显是犯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说得很清楚:女员工在怀孕期间、生孩子的时候还有喂奶的时候,单位不能随便解除合同。如果王女士没有犯什么大错,公司拿不出证据来证明她犯了错,那就是违法辞退人。看着公司就是要辞退她的样子,王女士也不打算再傻等下去了。她决定不再幻想会有什么转机,直接拿起法律的武器去找仲裁机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