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诸暨破获保外就医造假案 医患合谋伪造病历骗取暂予监外执行被依法制止

问题浮现:2025年4月,诸暨市检察院在社区矫正专项检察中发现异常——暂予监外执行对象李霞自称患癫痫数十年,却无任何早期就诊记录。

其判刑后每月两次规律性“发病”就医,三个月后即申请监外执行,症状描述与其他癫痫患者存在明显差异。

调查突破:检察机关调取李霞2018年以来的全部医疗记录,发现其首次癫痫就诊发生在2024年8月14日,恰为判刑后第六天。

更蹊跷的是,经正规治疗后病情反而“加重”,恰好达到保外就医标准。

走访中村民反映,李霞仅做过乳腺癌手术,从未听说癫痫病史。

证据链条:办案人员通过通讯记录锁定关键人物——李霞丈夫张平与某医院神经外科医生俞峰、社会人员斯海频繁联系。

进一步侦查发现,俞峰指导李霞伪造发病症状,安排虚假住院记录;斯海则协助“完善”病历细节。

张平在审讯中承认,支付数万元“打点费”以换取虚假诊断证明。

司法亮剑:2025年7月,法院采纳检察监督意见,裁定对李霞收监执行,其已执行的监外期不予折抵刑期。

同年12月,张平、俞峰、斯海因犯帮助伪造证据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涉案医院已启动内部追责程序。

制度反思:本案暴露个别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漏洞。

法律专家指出,2014年《暂予监外执行规定》虽明确病情诊断需由省级指定医院出具,但对初诊环节监管仍需加强。

据悉,浙江省检察院已部署开展专项排查,拟建立跨部门医疗数据核查机制。

对监外执行制度而言,公正与温情并不矛盾,关键在于规则清晰、证据扎实、监督有力。

依法严惩伪造病情、虚开证明等行为,是对制度善意的守护,也是对社会公平的回应。

只有持续把权力运行置于阳光之下,把每一份诊断意见、每一次决定裁量都经得起核验,才能让“应当关押的关得住、确需救治的救得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与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