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看似温情的承诺,却成为了一场权益纠纷的导火索;近日,长沙仲裁委员会公布的一起案件,再次暴露出婚介服务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值得广大消费者高度警惕。 问题的症结在于"包成功"的虚假营销承诺与实际履约能力的严重不符。2024年6月,消费者祝某与某婚介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协议,约定12个月内提供5次婚介服务,费用为1998元。祝某对服务次数限制提出异议后,该中心经营者为了促成交易,在合同尾部手写补充条款,承诺"介绍到你成功为止",并以假名"赵某"署名。正是这个承诺,打消了祝某的疑虑,促使其支付了全款。然而,婚介中心仅为祝某安排了4次服务便草草收场。2024年8月,该中心关闭经营门店,停止营业。此后,经营者只退款600元,总部也仅同意按原合同提供剩余1次服务,彻底背弃了此前的"包成功"承诺。 经营者的失信行为暴露了多重违法问题。仲裁庭查证发现,落款的"赵某"实为经营者皮某。经营者刻意使用假名对外签约,这不仅是一种欺骗行为,更是在人为制造主体识别障碍,增加消费者维权难度。这种做法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经营者应当如实提供真实信息的法定义务。同时,经营者关闭门店的行为使其客观上无法继续提供线下婚介服务,导致双方约定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了根本违约。 从法律层面看,这起案件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仲裁庭认定,双方签订协议中的手写补充条款虽然出现在合同尾部,但其对服务期限和次数作出了实质性变更,构成了合同的核心内容,反映了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其法律效力明显高于原有的格式条款。这意味着,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如果获得了手写补充承诺,这些承诺具有强有力的法律约束力,经营者不能以格式条款来规避责任。 案件的处理结果对消费者维权具有鼓舞意义。仲裁庭支持了申请人要求退还剩余服务费1398元的请求,并酌情支持了违约金及部分维权合理费用的赔偿。这表明,当经营者因自身原因无法履约导致合同目的落空时,消费者完全可以依法要求退费并主张对应的赔偿,不必被"不退费"的格式条款所束缚。 仲裁员特别提醒,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需要特别留意手写补充条款,这类条款往往代表了经营者的特殊承诺,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标准的格式条款。双方务必对手写补充条款进行明确确认并签字,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此外,消费者应当警惕经营者假名交易的行为,要求其披露真实身份信息,防止后续维权时出现主体不清的困境。对于"包成功"这类承诺,消费者更要保持理性,如果经营者无法持续履约,即便承诺再美好,经营者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婚介服务关系个人重要生活选择,更应以真实、明确、可履行为底线。对消费者而言,核验主体信息、将关键承诺写入合同并妥善留存证据,才能降低风险;对经营者而言,“承诺”不应沦为吸引交易的空头支票。规则更清晰、责任可追溯,服务消费才能在信任中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