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深圳的李某跟王某,因为新房子还没住,地板就被水给淹了,闹得不愉快,把物业公司还有楼上的住户王某都给告上了法庭。这次案件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的,来看看具体咋回事。 李某是3楼的业主,王某是22楼的。2023年5月的时候,李某家的卫生间突然开始倒返污水,水很快就漫到了全屋,地板、墙板和家具都给弄坏了。李某赶紧找来物业处理。 物业排查后发现,主排污管道被堵了,里面都是装修腻子粉和泥浆。因为这栋楼当时只有22楼在装修,物业就跑去22楼看了一下,发现王某屋里的装修工人正在打扫腻子粉,马桶里还有没冲干净的白色污水。物业公司觉得是因为王某把腻子粉倒进去冲导致管道堵了,污水才从李某家的地漏漫出来。 李某事后找过王某还有物业公司商量赔偿的事,可是谈不拢,他就把大家都告上了法庭。他觉得是王某和物业公司的责任,要让他们一起赔损失,包括家具、装修、还有他租房子住的费用这些一共19万多元。 法院经过审理觉得这个事情的主要责任在王某那边。因为是他装修的时候把腻子粉倒进马桶冲导致管道堵塞了。物业在这件事上也算尽了责任,在王某装修前就签过协议不让倒危险物质进去。案发前两个月还疏通过管道。 至于赔偿金额这块儿,李某请了第三方机构评估了一下损失是14万多元还有公证和鉴定费这些。他因为房子没法住了还得租房花了1.4万多元也比较合理。法院最后认定总共损失16.5万多元是王某赔偿李某的钱。 法院这边给出的说法是高层住宅里的管道是共用的大家都有权利也有义务管理好它。管道一旦被杂物堵了就很容易倒灌影响低楼层居民的财产安全和邻里关系。大家一定要合理使用这些设施别随便往排水管道里倒东西如果损坏了别人的权益就得赔钱。 物业公司呢也得定期维护检修这些管道疏通杂物保证正常运行做好记录这样大家才能住得安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的规定如果民事权益受到侵害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责任。如果是因为自己的过错侵害了别人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就要承担责任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没过错那也得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