锤子科技(成都)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罗永浩创业的那个项目,这回又被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给限制消费了。天眼查的信息显示,因为没把法律文书上说的事儿给办了,法院就采取了限消措施。这个限制不光是针对公司,连法定代表人管志良都被拉进去了。这事儿其实早从2012年5月公司成立那会儿就埋下伏笔了,注册资本有3149.8万元。公司的股东有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明匠汇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还有罗永浩本人。罗永浩不仅是董事长,还持有23%的股份,是重要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这个案子在去年11月就进入了强制执行阶段,当时裁定的执行金额是714万多元。 这一次的限消令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来执行的。主要是针对那些有钱不还的人,不管是法人还是负责人都得受限制。通过限制他们的高消费行为,增加他们的失信成本,逼着他们还钱。 锤子科技这几年过得不太顺。智能手机业务做不下去了,大家都开始关注他们的债务问题。罗永浩自己也承认了欠债的事儿,还通过直播带货赚钱还债,还了不少个人担保的钱。不过这次是公司主体层面又出了问题,说明清理债务还挺复杂的。 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经营范围挺广的,涉及软件服务、技术开发还有文化活动。股权穿透信息显示,成都东方广益投资有限公司也是个重要的股东,这家公司有地方国资背景。 这次事件让大家又开始琢磨创业企业的风险了。锤子科技曾经因为设计和营销吸引了很多人眼球,但后来因为供应链和资金链的问题败下阵来。留下的债务问题不仅仅是供应商货款或者员工工资那么简单,可能还有投资协议的复杂条款。 地方政府在鼓励创新创业的时候也要小心点风险评估和投后管理机制的建立。国有资本安全得放在首位。 这个案子不仅是锤子科技的事儿,也是一个观察创业企业生命周期和市场退出机制的好例子。怎么解决这些历史债务关系到企业信用、创始人声誉还有市场秩序稳定。 对于还在奋斗的创业者来说,法律意识、公司治理还有市场规律都得敬畏一点才行。希望相关方面能依法依规解决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