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理赔纠纷中,“既往症”如何认定一直让不少消费者感到棘手。现实中,许多投保人在申请理赔时,因保险公司以“疑似病症”“未确诊体征”等理由拒赔而陷入争议。问题的关键在于:既往症免责条款的边界不够清晰、举证责任不够明确,容易造成双方对权利义务理解不一。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典型案例,对此争议给出了较为明确的回应。
保险的价值不仅在于“能不能赔”,更在于“该怎么赔、凭什么赔”。以举证责任为抓手厘清既往症条款的适用边界,既是对诚信原则与契约精神的共同维护,也是推动保险业回归保障本源的制度支撑。条款更透明、流程更审慎、证据更充分,才能让每一份保单在关键时刻更有底气、更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