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没生下来就是个死胎,那保留的那部分再按法定继承办

先说这个事儿,涉及了1款法律条文,说的是方某和汤某结婚第二年,汤某就怀上了孩子。结果没等到孩子出生,方某就出车祸死了。紧接着,方某的父亲因为伤心过度也没了。家里就剩下方弟和汤某这一大家子人。汤某挺着大肚子回家准备料理后事,结果方弟说家里的财产应该全归他,还让汤某赶紧走人。这事儿弄得汤某很生气,觉得自己肚子里的孩子也是个有命的人,不能这么欺负人。最后法院判了个结果,方父的遗产一半归方弟继承,另一半给胎儿保留着,等孩子生出来再说。如果孩子没生下来就是个死胎,那保留的那部分再按法定继承办。其实《民法典》第16条、第1128条第1款还有第1155条都规定了这种情况。就是说涉及遗产的时候胎儿也算是有权利的。 有些人觉得代位继承是把哥哥的那份遗产“要回来”,其实不是这样。代位继承是孩子替自己的爸爸继承爷爷那份遗产。只要爷爷死了,爸爸没了的话孩子就可以直接继承爷爷那份财产。这个制度不是文字游戏,是为了让失去亲人的家庭有个重新聚在一起的机会。这次判决让汤某肚子里的孩子有了法律保障。它告诉我们生命从开始的时候就有法律保护了。哪怕亲人走了爱也不会断了。 说到遗嘱或者遗赠也能给没出生的孩子留吗?答案是可以的。如果是遗嘱或者遗赠里面写了要给未出生的孩子留东西的话也是可以执行的。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就行了。 最后这个案子让大家看到了法律的温度。它提醒我们生命从一开始就受到法律保护了。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不会缺席的。这次判决就是给失去亲人的家庭一个重新握紧彼此的机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