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建议设立儿童发展账户 以制度创新筑牢共同富裕人力资本根基

问题——儿童发展机会的“起点差异”仍需制度性缓解。近年来,育儿成本、教育医疗负担、儿童福利保障等话题受到持续关注。虽然我国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完善,但家庭资产积累、资本回报和发展资源获取上,不同家庭之间仍存现实差距。若主要依靠事后救助或阶段性补贴,难以从源头增强儿童在人力资本形成过程中的资源保障,一些群体在成长起点上仍受到限制。 原因——传统政策更偏“事后调节”,预分配“事前赋能”机制相对薄弱。田轩认为,共同富裕不仅需要再分配、三次分配持续发力,也需要在财富创造与分配的起点进行制度安排,让更多人获得更稳定、可持续的成长性资源。当前,预分配体系在“起点赋能不足、资本参与不均、长期积累机制缺失”诸上存结构性短板——对应支持多偏短期——难以形成面向儿童的长期资产积累与复利增长路径,从而难以有效削弱“马太效应”的代际传导。 影响——以儿童为对象的长期账户安排,有望提升公平性与发展性。代表建议指出,设立全国统一的儿童发展账户,关键在于把“投资于人”的理念做成可执行的制度,通过长期、专属、可增值的资金安排,使每名儿童在成长阶段获得更稳定的资本性支持。一上,这有助于缩小不同家庭因资本回报差异带来的教育、技能与健康投入差距;另一方面,也能引导社会资金更多投向儿童发展领域,推动公共资源与社会资源形成合力,为高质量发展夯实人口素质与人才储备基础。 对策——明确账户定位与规则,形成“政府引导+多元参与+严格监管”的制度闭环。根据建议,儿童发展账户可面向全国17岁以下儿童设立,实行实名制管理,突出专项化、长期化特征,定位为“政府打底、多元投入、专业运作、定向增值”。 一是实现广覆盖与精准倾斜并重。建议建立“出生即开户”机制,以新生儿身份信息为唯一标识,并与户籍等基础信息系统自动关联。中央财政可为每名儿童注入1000—2000元初始资金;对低保家庭、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群体可提高至3000—5000元,并依托全国社会保障信息平台建设专属管理系统,推进数据互联互通,提高识别效率与服务可及性。 二是构建多元投入机制,形成长期积累与复利增长。资金来源方面,政府可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国有资本划转等方式筹措引导资金;家庭自愿缴存可结合税收政策给予支持,例如通过提高相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增强激励;企业为员工子女注资可探索按比例税前扣除或抵扣机制;同时鼓励慈善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定向捐赠,提升账户的社会参与度与可持续性。资金运作方面,可考虑委托专业机构统筹管理,并根据儿童年龄阶段设置相应风险等级,以稳健增值为目标,强化长期收益属性。 三是坚持定向使用与透明监管,确保资金“用在发展上”。建议提出,账户资金原则上在儿童年满18岁后解锁,主要用于教育培训、健康保障、技能提升等人力资本相关支出;确有特殊紧急情况的,可按规定提前支取。账户遵循“不可转让、不可抵押、不可继承”等规则,并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与全过程公开机制,防范挪用、套利等风险,维护制度公信力。 四是以试点带动推广,做好制度衔接与法治保障。建议在东中西部选择3—5个省市先行试点,总结资金筹措、平台建设、监管规则与政策协同的可复制经验,再分步骤扩大到更多地区,最终实现全国落地。同时,加快推动相关法规制度建设,明确资金来源、管理主体、使用边界和监督责任;并完善全国统一数字化管理平台,加强技术支撑与风险控制,推动与现有社会保障、教育资助等政策衔接,形成多层次、可持续的儿童发展支持体系。 前景——从“补短期”走向“强基础”,为共同富裕提供更坚实的人力资本支撑。综合来看,儿童发展账户并非简单的储蓄安排,更强调制度层面的长期投入与机会公平:既通过财政“起步资金”明确公共责任,又通过家庭、企业与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可持续资金池;既强调专业运作带来的长期增值,也通过用途约束确保投入聚焦人的发展。若相关制度设计与配套政策稳妥推进,有望在更长时间尺度上缓解代际差距、增强社会流动性,并为培育高素质劳动者队伍、提升人口发展质量提供基础性支撑。

儿童发展账户不是简单的资金储蓄,而是一项面向长远的制度创新,是对儿童成长权益的系统性保障。此设计将“投资于人”的理念落到可操作的安排上,从源头缓解财富积累带来的机会不均,为更多儿童提供相对公平的成长支持。通过完善预分配机制、强化人力资本投资,既回应儿童权益保障的现实需求,也为国家未来发展夯实人口素质基础,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更可持续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