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级财政投入7000万元支持两地试点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聚居点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四川省近日启动了一项具有示范意义的实践探索。

省级财政专项投入7000万元资金,在绵阳市安州区与宜宾市高县开展乡村聚居点建设试点,标志着四川在破解乡村发展难题方面迈出实质性步伐。

当前,四川乡村发展面临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不足、土地利用效率不高等现实挑战。

特别是在丘陵山区,受地形条件限制,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既制约了公共服务均等化,也影响了现代农业发展。

此次试点正是针对这些痛点问题展开的系统性解决方案。

试点工作突出三个关键创新点:一是实施差异化补助政策,根据平原与丘陵地区建设成本差异,分别设定3000万元和4000万元的补助标准;二是构建多元投入机制,除财政资金外,还整合危房改造、土地整治等专项资金,并引入金融和社会资本;三是创新政策工具组合,综合运用土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改革举措。

在实施路径上,试点地区将聚居点选址与场镇发展、交通条件、公共服务基础等要素统筹考虑,重点支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土地综合整治等民生项目。

资金使用突出保障基本住房,同时兼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

值得注意的是,试点还创新性地将省级补助资金用于农民住房建设贷款贴息,有效降低了农户负担。

为确保试点成效,四川省建立了严格的全过程管理机制。

通过竞争立项确定试点地区,采取"方案评审+实地核查"的遴选方式。

资金拨付实行绩效挂钩,先期拨付60%,后续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动态调整。

这种"以效定补"的机制设计,既保证了资金使用效益,也倒逼地方提升项目实施质量。

从长远看,该试点的重要意义在于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

四川不同区域自然条件、发展基础差异显著,通过在高县、安州两地的实践,将为全省乡村建设积累宝贵经验。

特别是在产村融合、治理有效等方面形成的创新做法,有望为西部地区的乡村振兴提供有益借鉴。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既要立足当下解决群众最关切的住房安全和生活便利问题,也要着眼长远构建可持续的治理和发展体系。

以试点为起点,把资金、土地、金融、产业和治理统筹起来,形成一批经得起检验、可复制可推广的聚居点建设样本,才能更好推动农村现代化生活条件加快实现,让乡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