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成立专班加强侵财犯罪研究 正在起草敲诈勒索案件审理意见

在电信网络诈骗高发、多发背景下,侵财犯罪治理正面临新的考验。

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侵财犯罪相关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

最高法刑事审判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打击治理侵犯财产犯罪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犯罪形态呈现“线上化、链条化、隐蔽化”趋势,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二是部分案件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界限更难把握,疑难复杂案件增多;三是裁判标准在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之间仍存在差异,导致上诉、申诉比例偏高,影响司法公信与治理效能。

问题的表面是案件类型变化,深层原因则与经济社会结构和技术环境快速迭代密切相关。

随着网络技术向日常生活深入渗透,个人信息、支付工具、网络平台成为新的“犯罪场域”,以虚拟身份、跨域协作、技术对抗为特征的侵财犯罪不断升级。

一些犯罪行为披着“维权”“曝光”“舆论监督”“商业谈判”等外衣实施,特别是利用网络实施敲诈勒索的案件中,行为人往往通过匿名账号、私密群组、境外服务器等手段规避侦查,取证难度加大。

与此同时,相关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争议问题在新场景下被放大,例如以“要挟”方式索取财物的认定边界、网络空间中“威胁”“胁迫”的表现形态、财物数额与社会危害性评价、共同犯罪与帮助行为的区分等,都对准确适用法律提出更高要求。

上述问题带来的影响不止于个案审理。

对于人民群众而言,侵财犯罪直接侵害财产安全和生活秩序,特别是涉民生诈骗、利用网络实施敲诈勒索等行为,往往对受害人造成持续性心理压力与经济损失,社会危害性突出。

对司法系统而言,标准不统一会增加当事人预期不稳定性,延长诉讼周期、抬升司法成本,也不利于形成稳定、清晰的规则引导。

对社会治理而言,如果新型侵财犯罪的认定规则和惩治尺度不能及时跟进,可能导致违法成本偏低、黑灰产业链滋生,进而侵蚀网络生态和营商环境。

针对上述挑战,最高法正从“研究—指导—案例—答疑”多维发力,推动规则供给更加及时、精准。

发布会信息显示,为加强对审理侵犯财产类犯罪案件的调研指导,最高法刑事审判部门已成立侵犯财产类犯罪法律适用研究专班,并设置诈骗、盗窃、敲诈勒索、侵占、职务侵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调研小组,围绕审判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系统调研。

同时,通过向人民法院案例库补充典型案例、及时答复下级法院提出的法律适用问题、分批公开发布依法惩治涉民生诈骗、利用网络敲诈勒索、恶意欠薪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典型案例,强化审判指导的可操作性与可复制性,促使同案同判、类案同判落到实处。

其中,关于敲诈勒索案件的审理规则研究起草成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之一。

最高法表示,目前正在调研起草关于审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的意见。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动向释放出明确信号:一方面,司法机关将进一步细化适用标准,回应网络空间新型敲诈勒索高发态势;另一方面,有望通过规则完善,厘清行为边界,既依法严惩利用网络实施威胁要挟、牟取非法利益的犯罪行为,也防止将合法维权、正当主张误入刑事打击范围,从而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权利的统一。

展望下一阶段,随着调研成果转化为更具针对性的审判指导意见和典型案例规则,新型侵财犯罪治理有望在三个方向上取得进展:其一,裁判尺度进一步统一,降低司法适用分歧带来的不确定性;其二,对新型犯罪手段的识别和证据规则适配度提升,增强打击质效;其三,通过清晰的规则预期倒逼平台治理、行业合规与公众防范意识提升,形成多方协同的综合治理格局。

可以预期,伴随规则供给持续加强,侵财犯罪惩治将更强调精准、规范与体系化,为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在数字经济深刻重塑社会关系的今天,司法与时俱进不仅关乎个案公正,更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障。

最高法此次针对敲诈勒索犯罪的专业化、精细化治理举措,体现了司法机关主动适应时代变革的担当。

未来,随着新型财产犯罪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一个更加清晰、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正在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