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四川的徐先生一家去海南陵水度假,没想到在清水湾玩了个“海上飞鱼”,结果发生意外,伤得挺重,脊椎都出问题了,估计得耽误好几个月才能正常上班。后来媒体报道了这事,那个商家倒是给了5万块钱的先行赔付,但徐先生不满意,因为钱不够医疗费,误工费和伤残赔偿都没包括进去。最后还是闹到了媒体和当地部门那儿。昨天终于有了个结果,说双方就医疗和赔偿达成协议了,不过项目违规经营的问题还得后面处理。 我偶尔也会参加一些采风活动,发现主办方总会提前给大伙儿买一份临时人身意外险,虽然钱不多,几块钱一个人,但这样的做法才专业。这次陵水的事故过程不是特别清楚,到底是设备问题还是操作不当或者是游客自己没抓稳导致的?一旦发生这种事尤其是伤得比较重,项目方就处于不利位置了。 这种情况就好比两辆车剐蹭还得掰扯责任呢,结果警察一来发现其中一个人喝酒了,那肯定全是他的错。所以如果有个意外险的话情况会不会不一样?对于项目方来说这是风险分摊。出了事保险公司会主动去核实情况、计算赔偿金额。 游客也不用担心商家没钱赔或者不愿意赔。只要责任清晰清楚,保险公司赔偿流程一启动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都会按规定处理得很顺利。这笔钱肯定得项目方掏钱买单。 要是当初给游客买保险、让自己的项目合法合规化等于也上了保险呢?现在就不用拿真金白银去填这个窟窿甚至还要面临处罚了。这次事件可能对当事企业到此为止更多是给其他企业提个醒:有保险才真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