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遇到户口冻结这种事儿的时候,千万不要一听“暂停”二字就觉得自己这辈子跟拆迁补偿彻底无缘了。虽说公告里写着从那天起不能办入户,但这事儿其实没那么简单。这里面的关键在于你家新添的成员到底是哪一挂的。就拿北京来说,有些判例就给咱们提了个醒,户口冻结不等于把你家彻底锁死。 就像王女士遇到的事儿一样。2010年那会儿,她们家那块集体土地要拆迁。因为赔偿款的事儿闹得不太愉快,王女士跑去区住建委申请裁决。没想到住建委在裁决书里直接认定说,王女士的儿媳妇和小孙女户口都是在冻结之后才迁进来的,压根不算安置人口。王女士肯定不服气啊,直接把住建委给告了。 法院这边一查北京市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发现法条里还留了个口子:“结婚、出生、回国这种情况必须要入户的,暂停办理的规定对这些人可不适用。”这就有意思了,王女士的儿媳妇是婚后投靠落户的,小孙女又是出生申报户口的,这两个人的情况正好都能让法律给豁免掉。 所以法院最后判决撤销住建委的那个裁决,责令他们重新认定安置人口名单。不过咱们得注意啊,这种判决只在北京这块管用。别的省份发的冻结令可不一定这么客气,有的甚至直接把新生儿排除在外。 要是真碰到这种情况,咱们村民最好还是先把最新的征收补偿方案和法规好好翻一遍。给大家三点建议:第一,只要在“冻结期”内把户口落进来,这就留好了主张权利的原始证据;第二,多看看豁免条款,结婚、出生、军人退伍或者学生毕业回家这种事儿一般都能走后门;第三,动作得快点。要是发现裁决书把自己给踢出去了,记得在6个月内赶紧去法院打官司。错过这时候再找理由也没用了。 说白了户口冻结这招不是要把你送进棺材里的东西。新生儿、新婚的人、还有回来的留学生照样有机会去分那块蛋糕。关键就是吃透当地的法规条文,把那些豁免条款给用好。咱手里有了法律这杆秤,就能把本该属于自己的那份份额给拿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