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叫郝彬洁的记者报道了一个有趣的事儿。齐鲁网的闪电新闻3月20日这天,有人把一条“合肥某4S店吃饭纠纷”的视频发在了短视频平台上,把大家都给吸引了过去。那是个自媒体博主拍的,他是帮粉丝处理这事的。视频里那个销售经理说了,去年有个叫庞先生的人到他们店吃饭超过260次呢!不仅仅是吃饭,他还带着饭盒打包带走,甚至把家里的电动车放进后备箱里,拉到店里员工充电区来充电。大家想想,260次吃饭啊,这就像是把4S店当成自己家食堂了吧? 然后呢,这个庞先生今年3月份又出了岔子。他把车停在了新车交付区,被员工提醒了一下。结果庞先生直接就骂起来了,说员工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双方没少吵架,甚至还报了警。事情闹得挺大的,影响到了4S店的正常运营。于是他们就把庞先生拉黑了,还拒绝给他提供后续所有服务。 庞先生对此很不满啊!他说买车的时候客服承诺过:免费洗车、充电、吃饭还有四次保养呢!如果4S店能把这些服务全部折现给他,他就再也不来了。门店同意一次买断这些福利,可庞先生又拒绝了,双方一直没谈拢。 我就想啊,这个庞先生的行为确实有点过分了。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程燕律师也从法律角度分析过这个事儿。她认为4S店给顾客提供免费餐饮和充电等福利,属于商家经营中的附随福利行为,并不是购车合同里规定的义务。顾客享受这些权利的时候,得诚实守信吧?可不能随便滥用啊! 大家看啊,一年内260多次去吃饭还有打包带走,还拉电动车进店充电的行为。这已经不是合理享受客户福利了吧?简直就是长期占用商家资源嘛!这完全超出了普通消费者的正常需求范围了。而且还多次扰乱经营秩序呢!骂员工、跟店员吵架,这已经侵犯到员工的人格权益和商家的经营自主权了。 所以嘛,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程燕律师说4S店作为服务提供方有权拒绝不合理请求。针对这种滥用行为采取拉黑措施是合法的自助行为哦!还有这次调解中提出的“买断服务”方案是自愿协商的范畴啦!顾客有权拒绝但也不能强制要求商家继续提供被滥用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