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快递员送件途中撞人谁来赔偿的问题拿出来说说

把快递员送件途中撞人,谁来赔偿的问题拿出来说说。事情还得回到2023年的一个上午,快递员张某开着电动三轮车送快递,在路口右转时没留神前面直行的车,结果就撞上了李某骑的电动自行车。这次事故让李某腰椎骨折,左手和臀部也都受了伤。公安部门最后认定,张某要负全部责任。 王某和阳光快递公司签了承包合同,负责指定片区的快递业务。他给自己立了规矩:“自负盈亏,自己担着风险。”张某出事时穿的是阳光快递公司的工服,用的也是他们的系统派件。不过他不是阳光快递公司直接招的人,而是王某个人雇的。阳光快递公司给所有快递车在飞流保险公司买了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 李某把张某、王某、阳光快递公司还有飞流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一起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总共30万元的损失。阳光快递公司解释说,片区业务已经承包给王某了,张某是王某雇的人,跟他们没劳动关系。飞流保险公司也说证据不够充分,没法证明肇事车辆属于保单承保范围。 经过鉴定,李某的伤构成了十级伤残。法院最后判决阳光快递公司赔偿25万元的损失。 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分析这次案子给大家提个醒:首先就是赔偿责任的问题,王某和阳光快递公司签的合同能不能抵挡住李某的赔偿请求;还有就是飞流保险公司到底要不要赔钱。邮政法规定经营快递业务必须有许可证才能干这一行。如果王某没许可证,那份合同就是内部约定,不能用来糊弄外人。哪怕是承包出去的业务,如果承包的人没资质还拿快递公司的名义干活,那么快递公司就是快递员的老板了。 至于保险这块儿,保单里对车架号或者电机号都有规定。可惜这次证据没显示肇事车辆的相关信息,没法证明它在保单里面被保着。证据不足就得自己吃亏了。 大家要记住快递行业虽然讲究快,但不能拿安全开玩笑。买了保险不等于就一定能拿到钱,关键得规范投保、固定证据;每辆车都要登记好唯一识别信息;出事以后赶紧拍照、录像固定信息再去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