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体形势:有关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保护体系持续完善 近年来,随着法治建设推进和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受到有力遏制;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罪及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相关人员逾1030人,全年共救助涉案未成年人1.2万余人。这诸多数字的背后,是检察机关依法惩治、诉讼监督、制度完善和综合保护四个维度上持续发力的结果。 在依法惩治层面,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对重大敏感案件发挥上下一体化制度优势,形成整体办案合力,确保相关犯罪依法受到应有惩处。在诉讼监督层面,检察机关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防止案件在各环节出现偏差。在制度建设层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公安部等16个部门联合出台专项意见,强化对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全链条"治理,推动保护机制向系统化、规范化方向迈进。在综合保护层面,各地检察机关注重对被侵害妇女儿童的救助与安置工作,将司法保护延伸至案件处理之外,切实关注受害群体的后续生活保障。 二、新情况新问题:犯罪形态演变,司法应对面临挑战 随着经济社会深刻变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的形态与手段也在持续演变,给刑事检察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从犯罪特征看,部分侵害行为表现为隐蔽性增强、网络化趋势明显、跨地域作案增多等新特点,传统侦查手段和证据收集方式面临一定局限。此外,以妇女儿童为侵害对象的报复社会型重大恶性犯罪时有发生,社会影响恶劣,对司法机关快速响应和精准打击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此外,组织、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也引发广泛关注,折射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深层次的社会治理问题。 面对上述新情况,检察机关已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一上,将加快推动完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发现机制,修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为一线办案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制度支撑;另一方面,将联合主管部门研究制发性侵案件专项指导意见,深入统一司法尺度,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监督层面,检察机关将强化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全流程监督,及时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量刑不当等问题,以公正司法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三、反家暴十年:法治实践深化,保护对象涵盖面持续拓展 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家庭暴力防治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十年来,检察机关将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与实施民法典、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及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协调,在依法惩治涉家暴犯罪上积累了丰富实践经验。 司法适用层面,检察机关依法准确适用逮捕强制措施,对多次实施家暴、情节恶劣,乃至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仍有家暴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坚决依法从严处理,有效防止二次伤害。与此同时,保护对象的涵盖范围也在实践中不断拓展,从最初以妇女为主要保护对象,逐步延伸至未成年人、老年人及其他家庭成员,表明了法治保障的全面性与包容性。 十年间,检察机关在反家暴领域的工作重心也从单纯的事后惩治,逐步向事前预防、过程干预与事后救助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模式转变,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司法保障、社会协同的反家暴工作格局。 四、前瞻判断:综合施策,构建妇儿权益保障长效机制 从当前工作走向看,检察机关在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上的工作思路正在向更加系统化、精准化的方向演进。 在个案办理之外,检察机关将更加注重结合案件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剖析重点地区、重点领域背后的深层社会治理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妇女儿童权益社会保障体系。该工作取向表明,检察机关正在将司法职能与社会治理功能有机融
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既是衡量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尺,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从“严惩犯罪”到“监督纠偏”,从“办好个案”到“推进治理”,检察机关以法治方式回应社会关切、守护安全与秩序。面向未来,只有持续完善制度供给、强化部门协同,把保护措施落到细处、落到实处,才能让每一起案件都成为推动改进的契机,让公平正义在更多家庭和孩子身边可感可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