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一批典型案例,目的是严厉打击“职业索赔”中存在的敲诈勒索犯罪行为。最近几年,消费者保护意识提高了,维权渠道也变多了。但有一些人利用这些变化,假装成消费者来获取非法利益,他们滥用举报、投诉和诉讼权利,制造麻烦敲诈经营者,这对营商环境造成了很大的破坏。为了防止这种现象继续发生,最高法、最高检还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一起推出了这些典型案例,希望能给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提供指导。 这次发布的案例显示了这些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恶劣手段。比如在北京发生的一个案例中,被告人苏某吃饭时故意把蟑螂放进菜里,然后要求免单和赔偿。另外还有一个由福建、湖北、江西、安徽等地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合作破获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向某、简某组成团伙,在超市、便利店等地把毛发或钢丝球塞进食品包装里。他们声称这些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并恐吓商家支付赔偿。苏某因为1663元的勒索金额被追究刑事责任。 向某和简某两人在两年多的时间内流窜作案达60多次和50多次,分别非法获利2.4万元和2万元。这两起案件都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罪,因为嫌疑人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直接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威胁或要挟方法强行索要财物的行为。苏某的前一次被行政拘留经历降低了“数额较大”的标准。 这次联合发布典型案例不仅仅是针对过去发生的犯罪行为进行清算,更是对未来潜在违法者的严厉警示。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紧密协作合作效率很高。当商家遇到疑似恶意索赔时报警或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后执法人员会迅速核查情况并判断是否涉及犯罪。如果发现嫌疑人有多次、多地以相同手法索赔的异常模式就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最高法、最高检还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典型案例明确划清了正当消费维权与违法犯罪行为之间的法律界限。它们共同宣示了国家维护公平诚信市场秩序、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各部门应该继续加强协作畅通线索移送加大打击力度并加强普法宣传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同时鼓励经营者敢于对恶意敲诈说“不”共同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安全可靠的消费与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