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长期被认为是影响司法权威和营商环境的突出堵点;一方面,部分被执行人逃避、规避执行,导致生效裁判难以兑现;另一方面,企业经营承压、债务结构复杂等因素叠加,使大量案件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本)后难以退出,存量压力持续累积。最高人民法院此次发布的工作情况,集中回应了“如何提升执行效率、如何让信用可修复、如何让市场出清更有序”等社会关切。问题聚焦三点:存量终本案件如何退出、失信治理如何兼顾惩戒与修复、企业风险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出清。最高法执行部门介绍,人民法院以交叉执行为牵引,推动执行机制协同联动,并将执行程序与破产制度有机衔接,强化对终本案件和企业债务风险的系统治理。数据显示,累计963.82万件终本案件通过执破衔接、恢复执行、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等方式退出终本程序;同时移送破产案件4.84万件,1.58万家企业实现“出清”。这些数据反映出,执行工作正从单点发力转向“执行—破产—信用”的一体化治理,更强调将案件处置与市场资源配置结合起来。原因在于,执行难治理的痛点集中在信息不对称、资产隐匿以及跨区域协同成本高。部分被执行人通过转移财产、虚构交易等方式恶意逃避责任,直接削弱执行效果;而跨区域财产线索分散、协作成本高,也容易拉低执行效率。同时,在经济结构调整背景下,一些企业短期出现流动性紧张甚至资不抵债,若仅依赖传统执行手段,既可能难以及时回收债权,也可能错过企业重整、和解的窗口期。通过交叉执行加强统筹、通过执破衔接导入破产程序,本质上是用制度工具降低协同成本、提升资产处置效率,并为企业风险处置提供更清晰的路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上:一是提升裁判兑现度,增强司法公信。最高法披露,累计1865.18万名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压力下主动履行义务,说明惩戒措施对履行行为具有现实约束。二是优化市场主体信用生态。2025年新纳入失信名单233.98万人次,同时有266.96万人次通过信用修复回归市场,且信用修复人次连续7个季度超过新增失信人次,表明信用治理正从“只惩不管”转向“惩戒与修复并重”,有助于将有履行能力、愿意纠正失信行为的主体尽快拉回正常经营轨道,稳定交易预期。三是促进要素更有效配置。通过执行与破产的衔接,推动僵尸企业退出、危困企业尽早处置,有利于减少无效占用、加快资源流转,使资金、土地、产能等要素更多流向更具效率和活力的经营主体。对策上,制度层面,应继续推进失信惩戒精准化,避免“一刀切”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确保惩戒对象、范围和期限与履行情况相匹配;同时完善信用修复常态化机制,形成“履行—修复—回归”的闭环,提高修复规则的透明度与可预期性。在执行协同上,应更强化跨区域、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动处置,提升财产查控、处置与分配效率,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对恶意逃避执行行为,则需要保持高压震慑,形成明确约束。最高法介绍,人民法院联合有关部门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意见,2025年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4461人,表达出对恶意规避执行“零容忍”的信号。综合运用民事强制执行、信用惩戒与刑事追责,有助于压缩逃避空间,增强履行的制度激励。前景上,随着交叉执行机制持续推进、执破衔接更加顺畅,执行难治理有望从阶段性攻坚转向常态化治理。未来一段时期,终本存量出清仍是重点,关键在于完善财产发现机制,提高破产程序适用的精准性,并在保障债权实现与维护企业重整价值之间把握尺度。同时,信用修复连续多季度“修复多于新增”,也释放出信用生态逐步改善的信号。随着规则进一步细化、流程更加标准、联合惩戒与修复机制更加协同,市场主体的法治预期有望更稳定,营商环境的制度性成本也有望进一步降低。
执行难的缓解不仅关系司法权威,也直接影响市场秩序的运行;人民法院通过推进信用修复常态化、深化执破衔接、强化拒执打击等举措,正在推动执行工作从单纯的强制执行向更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的治理方式转变。266.96万人次失信被执行人回归市场,既体现对纠正失信行为的正向引导,也体现对市场自我修复能力的信心。这种兼具约束与修复的司法实践,为完善公平、透明、高效的市场信用体系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