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来自基层的民族地区发展实践受到关注。大方县兴隆苗族乡作为全县唯一的苗族乡,其乡村振兴探索特点是代表性。该乡苗族人口占比30.2%,过去一段时间受产业结构偏单一、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等因素制约,发展压力较大。面对这些问题,当地党委政府调整思路,把地理条件的短板转化为产业布局的着力点。针对山间沼泽地占比较高,规模化发展海花草特色种植2000余亩;依托较高的森林覆盖率,发展林下天麻、养蜂等生态产业,形成年产值超200万元的复合型经济。同时,引进现代化养殖企业,建设年出栏6.5万头生猪、20万羽蛋鸡的标准化基地,带动农户增收成效明显。民族文化资源开发上,该乡围绕“踩花节”等民俗资源,推进“旅游+”融合发展。通过苗医苗药体验、特色餐饮等业态延伸,打造避暑康养产业链,让传统民俗文化更好转化为可持续的经济收益。统计显示,涉及的产业已带动数百户群众实现就近就业。基础设施建设同步推进。全乡实施“两清两改两治理”人居环境整治,配套完善通组道路、灌溉渠网等设施,菱角村于2025年获评“全国文明村寨”。政务服务方面推行“直通车”模式,将28项高频事项办理权限下放至村组,办事时限平均压缩60%以上。专家分析认为,兴隆乡的做法抓住了乡村振兴“关键在人”的重点。其经验在于把握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通过培育特色产业激活内生动力,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推进路径,对西部民族地区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乡村振兴的成效,最终体现在农民收入增长和农村面貌改善上。兴隆乡的实践表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需要以产业发展为支撑、以民生改善为落点、以生态保护为底线,因地制宜推动多元发展:既要做强产业、拓宽增收渠道,也要提升环境品质、优化公共服务,逐步形成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生活富裕的良好局面。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兴隆乡正稳步朝着乡村全面振兴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