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一起公用事业领域经营者集中案亮出"红牌"。该案涉及6家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拟合资设立储配站的计划,虽未达强制申报标准,但企业主动提请审查。经深入调查,监管部门最终作出禁止决定,为维护民生领域市场秩序树立新标杆。 问题核心于此次集中可能形成的市场格局变化。涉案企业在南海区液化气市场已占据重要份额,若合资成功,新实体将控制该区域关键储配设施。审查发现,集中后企业不仅可能获得单上提价能力,更易与其他经营者形成价格协同,最终推高居民用气成本。 案件调查过程凸显执法科学性。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征询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意见,并委托独立机构开展经济学分析。数据显示,南海区瓶装液化气年消费量约15万吨,涉及80万居民用户。集中后实体市场份额将超三分之二,远超《反垄断法》规定的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 此次执法具有多重示范意义。一方面体现监管部门对民生商品价格波动的高度敏感,2023年全国液化气价格同比上涨12%的背景下,预防性监管尤为必要;另一方面展现"自愿申报"制度的实践价值,鼓励企业主动配合反垄断审查。需要指出,这也是2018年反垄断执法机构改革后,在公用事业基础设施领域首次适用禁止性裁决。 行业专家指出,此案为类似并购树立明确规范。未来涉及供水、供电、供气等民生领域的经营者集中,即便未达申报门槛,也可能面临更严格审查。数据显示,我国公用事业领域市场化改革加速推进过程中,近三年对应的并购年均增长25%,如何平衡规模效应与市场竞争成为监管新课题。
公用事业事关千家万户,竞争秩序是民生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禁止决定表明,维护公平竞争不是空洞的原则,而是体现在每一次可能影响群众负担的市场结构变化中。把住反垄断这道关口,才能在效率提升与民生可负担之间形成良性平衡,为公共服务领域的规范发展创造更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