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长会议释放明确信号:要以法治方式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以严格司法维护资本市场秩序与公平竞争环境;这是经济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换背景下的重要举措。 金融与资本市场违法犯罪仍具多发易发的现实土壤。一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往往借助"非法中介""咨询服务"等名义,利用信息不对称诱导投资者,形成"引流—包装—募资—转移"的完整链条。最高检通报显示,2025年1至11月检察机关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2万人。另一方面,资本市场领域的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犯罪侵蚀市场诚信基础,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同期起诉对应的证券犯罪380人,反映出对扰乱市场定价机制行为的从严态度。 多重因素叠加推升了治理复杂度。金融产品和交易结构不断创新,部分违法主体通过多层嵌套、跨境转移、利用数字化工具等方式增加取证难度。个别经营主体合规意识薄弱,短期逐利冲动与监管套利并存,诱发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行为。非法中介乱象与"带单荐股""代客理财"等灰色地带交织,形成"信息—资金—账户"闭环,既扰乱金融秩序,也放大社会风险。此外,部分涉企执法、司法活动中仍存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若不及时纠正,易对企业正常经营预期造成干扰。 集中司法打击与系统治理并行,将对市场生态产生多维效应。依法惩治金融犯罪、深化反洗钱,有助于斩断非法资金流转通道,降低风险积聚。最高检同期起诉洗钱犯罪2684人,体现出将"上游犯罪—洗钱环节—资金去向"一体追查的治理导向。严惩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有助于修复市场信任、强化投资者保护,推动形成"信息披露真实准确、交易行为公开透明"的资本市场生态。在涉税、反走私等领域,检察机关也在同步推进依法治理:起诉危害税收征管犯罪1.2万人,开展成品油零售企业涉税监管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战略矿产走私出口等犯罪,起诉走私犯罪8972人。这些举措共同指向维护公平税负、规范流通秩序与保障产业安全。 以协同共治提升治理效能是本次通报的突出特点。检察机关一上会同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依法治理金融领域非法中介乱象,协同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另一方面会同中国证监会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发挥证券检察派驻工作机制作用,推动执法司法衔接更顺畅、案件办理更精准。此外,检察机关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部署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监督,坚决纠正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通过"严打犯罪"与"规范执法"双向发力,既震慑违法犯罪,也稳定市场主体预期。 从趋势看,金融安全与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将继续向纵深推进。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金融开放水平提升、跨境资金流动更趋频繁,对反洗钱、跨境取证、数据治理等提出更高要求。检察机关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办理公益诉讼142件,也传递出通过检察公益诉讼等方式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信号。下一阶段将更加注重源头治理与综合治理:围绕信息披露、资金流向、账户管理等关键环节强化协同监管;围绕企业合规、行业自律与社会共治完善预防体系;围绕投资者保护与市场秩序修复提升司法供给质量,以法治手段护航金融高质量发展。
检察机关维护经济金融安全、保护市场秩序上的工作成效显著,充分表明了以法治手段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担当。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需要深入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将继续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同时加强对涉企执法的监督制约,为建设更加开放、规范、安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