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加班补偿里,不同身份的人员待遇差异真的很大

事业单位加班补偿里,不同身份的人员待遇差异真的很大。比方说在编内工作的王姐,身为全额拨款单位的一员,虽然她已经连轴转了一周,但她的加班费不能依据《劳动法》中的标准来计算。王姐也只能眼巴巴地等着单位给安排补休,或者根据财政预算拿到些补助。就拿工作日来说,编内的加班补助金额是固定的,比如一天200元、休息日300元、法定节假日500元。而小李这个编外的劳务派遣人员情况就不同了,他得严格按照《劳动法》来算钱。 小李一个月工资4000元,平均下来每天大约能拿181.82元。要是他在工作日多干了3个小时的活,这笔钱就得按每小时22.73元来计算,再乘以150%,总共能拿到102.29元。休息日没法休息一天的话,那就是按181.82元的200%算,能拿到363.64元。法定节假日加班一天的标准更高,能达到181.82元的300%,也就是545.46元。 王姐那次为了赶项目硬是熬了半个月夜,虽然单位答应了补休,但因为忙季实在太紧了,这补休一直拖到了第二年才落实下来。小李却不一样,他之前因为单位没给加班费生气过,后来还特意收集了考勤记录和通知这些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最后终于把钱拿回来了。 说到底,这背后是因为两个人身份不一样导致的待遇天差地别。在编内的人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都是财政拨款管着;而像小李这种编外人员虽然在单位干活儿,但跟单位签的是劳动合同关系。所以在编内人员遇到问题时得去和单位人事部门协商或者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情况;像小李这样的编外人员遇到不公平待遇时,最好是把考勤记录这些证据收好去投诉或者申请仲裁来维权。 只要搞清楚自己是哪种身份、对应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样的,就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最后也希望大家在加班的时候都能拿到属于自己的那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