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走后,家属拿到的抚恤金金额,是按照“基本离退休费”这个基数来算的,可不是直接用每个月拿到的养老金总额去乘月份。很多人拿到六七千块的月养老金,顺手就算出了144000元,结果等到真正去办手续时才发现钱不对,少了一大截。 这问题出在哪儿?就出在基数的理解上。政策里写得很清楚,计发抚恤金的基数只有一个,就是“基本离退休费”,而不是你存折上看到的那笔“全额养老金”。那个“全额养老金”里,有一部分是国家统一算出来的“基本离退休费”,数额比较固定;另一部分是地方发的各种补贴津贴,比如生活补贴、住房补贴、物业补贴、取暖费、教龄津贴等。这些补贴因地方经济状况不同而异,差异很大。所以在算抚恤金时,这些补贴都不算在内。 比如李阿姨是公办学校退休的高级教师,她每月领到的养老金一共是7200元。家里人都以为抚恤金是7200元乘以20个月,能拿到144000元。可是她去办理时发现,工作人员查明细后告诉她,她的7200元中只有3100元是“基本离退休费”,剩下的4100元全是各种补贴。所以她的抚恤金只能按3100元乘以20个月来发,总共是62000元。这跟按7200元算出来的144000元相比差了82000块钱。 国家为什么要这么规定?主要是为了公平。基本离退休费是全国统一算法,大家差别不大;而那些补贴完全看地方财力和政策规定。如果把补贴也算进去,就会导致同样是退休教师,只是因为工作在不同城市或者单位,抚恤金可能相差好几倍。所以国家统一把计算基数锁定为“基本离退休费”,就是为了抹平这种地域差距。 除了基数容易搞错外,还有几个地方容易弄错。第一个是编制身份。普通事业单位的抚恤金标准是20个月的“基本离退休费”,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就是“参公单位”的人,抚恤金标准和公务员一样,按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上40个月的“基本离退休费”来发放。 第二个是发放月数。20个月这个数是固定的,不管工龄多长或者职称高低都一样。有些人以为工龄越长或者职称越高就能多领几个月或者40个月,其实都是谣言。只要是病故的普通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管工龄多少年、职称多高,发放月数都是20个月。 第三个是要看去世的原因。如果是自然病故就是20个月;如果是因公牺牲就变成40个月;如果被评定为烈士还有更高的标准。但绝大多数人都是自然病故,记住20个月就行了。 除了这笔一次性抚恤金外,家属还能领另外两笔钱。第一笔是丧葬补助金,由各个省市自己定标准一般几千块钱左右;第二笔是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得看是否有需要赡养的直系亲属。 具体怎么领?手续并不复杂。家属需要准备死亡证明、火化证明、身份证、退休证和养老金发放明细等材料。把这些材料拿到原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当地社保局窗口申请办理就行了。只要材料齐全政策清楚就很快能办好钱就到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