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购票临近,第三方平台“增值服务”隐形加价与界面诱导再调查

2025年春运即将启动,第三方购票平台凭借抢票辅助、便民服务等优势,成为众多旅客的购票首选。

然而,记者深入调查发现,在监管部门严厉整治和电商法明确规定下,虽然"默认勾选"搭售现象已大幅减少,但平台搭售手段却在不断翻新,呈现出更加隐蔽化、复杂化的特征。

消费者遭遇频发,隐性收费成投诉焦点。

广西消费者王冉的经历颇具代表性。

她在某小程序购买柳州至杭州南动车票时,页面显示二等卧铺404元并标注"免费选铺",但支付时价格却跳升至515元。

"显示免费选座,按最低价标注,付款时完全不同,也没购买保险,票价为何突然贵了一百多元?

"王冉的疑问道出了众多消费者的困惑。

四川消费者刘莉则遭遇了"速度陷阱"。

购票首页显示50元,弹出支付页面却变成72元,当她准备返回时,系统已通过免密支付强制出票。

事后发现,多出的费用来自"无忧退票"等服务,但购票过程中既无勾选提示,也无明确的服务费标识。

江苏省消保委调查数据显示,超九成受访者使用过第三方购票平台,但同时有超半数认为隐性消费陷阱最为突出,反映出问题的普遍性和严重性。

套路手段不断升级,消费者防不胜防。

记者调查梳理发现,当前购票平台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实施隐性搭售:一是价格排序误导,通过将添加增值服务的套餐排在搜索结果首位,利用消费者习惯性选择低价商品的心理实施诱导;二是页面设计复杂化,在支付环节临时增加费用项目,利用消费者操作惯性完成付费;三是服务条款模糊化,将增值服务费用隐藏在复杂的价格构成中,降低消费者的感知度。

以某平台上海至北京高铁票为例,二等座标准价格576元,但搜索结果首位显示574元并标注"已优惠2元",点击进入后支付价格却变成626元,其中包含便捷购票、退改补偿等多项增值服务费用。

这种做法表面上符合不强制搭售的规定,实际上通过技术手段和页面设计误导消费者。

法律专家指出,此类行为本质上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表示,平台利用价格排序规则误导消费者,让消费者误以为能够以最低价购买车票,实际上必须购买其他产品才能享受所谓优惠,这种做法在操作层面规避了法律条文,但在实质上仍构成对消费者的误导。

监管治理需要系统性推进,多方协同保护消费者权益。

面对平台搭售手段的不断翻新,仅靠现有法规条文已难以有效约束。

相关部门应当完善监管制度,细化操作标准,对价格展示、页面设计、服务提示等关键环节制定更加具体的规范要求。

同时,平台企业应当承担起主体责任,在追求商业利益的同时,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技术创新应当服务于提升用户体验,而非成为误导消费者的工具。

消费者自身也需要提高防范意识,在购票过程中仔细核对价格明细,关注页面提示信息,避免因操作匆忙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隐性消费套路本质是短视的商业模式,既透支用户信任,也阻碍行业健康发展。

在数字化消费时代,平台唯有以诚信为本、以体验为先,才能真正赢得市场。

对于消费者而言,提高警惕、留存证据、积极维权,同样是推动变革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