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七年来,在涉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交出了一份亮眼成绩单。最新发布的年度报告显示,这个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已累计受理涉外案件2546件,占法庭全部受案量的十分之一,其中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化解的纠纷占比同样达到调撤案件的10%。 这个成果的取得源于法庭持续创新的工作机制。三级高级法官张新锋在发布会上介绍,法庭首先确立了平等保护原则,在审理涉外案件时秉持"如我在诉"理念,注重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这种公正勤勉的司法作风赢得了包括跨国企业在内的诉讼主体普遍认可,多数外方当事人愿意认真考虑法庭提出的调解方案。 在具体工作方法上,法庭突破传统"就案办案"思维,引导当事人立足全球视野寻求整体解决方案。张新锋举例说明:"我们鼓励当事人超越单一案件争议,从商业合作全局出发达成一揽子协议。"这种创新做法既实质性化解了纠纷,又为后续合作保留了空间。 多元解纷机制的构建是另一大亮点。法庭发挥"总对总"诉调对接优势,积极引入国际调解组织、仲裁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同时加强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联动。统计显示,这种多管齐下的解纷模式平均能为当事人节省40%以上的维权成本。 值得关注的是,这些创新实践正在转化为制度性成果。七年来,法庭先后与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等国际组织建立合作关系,推动建立跨境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协作网络。目前已有37个国家和地区的当事人选择在该法庭解决纠纷。 作为背景,随着我国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和国际经贸往来日益密切,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25年数据显示,涉及标准必要专利、药品专利等前沿领域的国际争端占比明显上升。这既反映出我国在全球创新格局中的地位变化,也对司法保护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展望未来,最高法表示将继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国际知产领域的实践探索。重点包括完善跨境在线调解平台建设、推动建立"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争端预防机制、加强与国际组织的规则对接等。这些举措将更增强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治理中的话语权。
有效化解涉外知识产权纠纷需要依法裁判与机制创新并重;公平透明的司法实践结合调判并举的方式——既能优化营商环境——也为全球创新治理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