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如何让司法审判既守住法律底线,又彰显人文温度?
丽水法院以"行走法庭"的创新实践给出了答案。
这一工作法的诞生,源于当前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现实困境:部分群众因法律知识欠缺导致维权困难,传统诉讼程序难以满足差异化司法需求,农村地区矛盾纠纷呈现专业化、复杂化趋势。
以青田县温溪法庭审理的设备质量纠纷案为例,当双方当事人对专业数据争执不下时,法官姚沂江选择深入工厂实地勘验,仅用3小时便查清事实促成调解。
这种"现场工作法"的背后,反映的是司法理念的深刻转变——从"被动受理"转向"主动服务",从"法律判断"拓展至"社会关系修复"。
数据显示,该市法院通过上门调解化解的纠纷调解成功率达87%,较传统模式提升21个百分点。
这种转变带来的积极影响正在多层次显现。
在浙西南茶叶主产区松阳县,"茶香巡回法庭"的法官们通过方言交流、政策解读,成功化解了茶农罗老伯长达半年的土地补偿纠纷;莲都区法院将商标侵权庭审搬进社区,使80%的涉案商户主动履行赔偿;龙泉市法院创新"租金抵薪"机制,为破产企业工人追回欠薪58万元。
这些案例共同勾勒出"司法服务供给侧改革"的清晰路径。
深入分析这一创新模式的运行逻辑,其核心在于三个突破:一是空间突破,在人大代表家中设立"调解驿站",在村社派驻"法治书记";二是流程突破,建立"走访日"制度实现纠纷预警;三是功能突破,将审判延伸为普法课堂。
正如丽水中院院长所言:"法官的足迹每多延伸一公里,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就增强一分。
" 前瞻这一改革的发展趋势,随着《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落地实施,"行走法庭"模式或将在三方面深化:一是构建"数字巡回"平台,实现线上线下服务融合;二是完善与基层治理"四平台"的协同机制;三是培育"法律明白人"队伍,形成长效普法网络。
这种"让法官多跑腿、群众少奔波"的司法实践,正在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众工作。
"丽水法院的实践证明,让司法贴近群众并非难事,关键在于转变理念、付诸行动。
通过"行走的人民法庭"工作法,法官们用脚步丈量基层、用行动诠释担当,使司法工作真正融入基层治理体系,成为化解矛盾、维护权益的有力支撑。
这种创新做法不仅提升了纠纷化解的质效,更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群众的法律意识,推动了基层法治建设。
展望未来,这一经验值得在更广范围内推广和深化,让司法的温度和力度在更多基层社区中生根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