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失去光明的生命困境 2023年初,一位双眼几近失明的申诉人徐某走进了闽侯县检察院。
两年前的一场工程款纠纷,让他仅存的一丝光感也成了问题。
2021年,因与林某发生工程款纠纷,徐某的右眼被打伤,经司法鉴定为轻伤二级。
法院最终判处林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判赔9.8万元。
然而,对于自幼左眼失明、右眼仅存一丝光感的徐某而言,这份判决书并未能平复心中的困顿。
他难以接受为何仅剩一丝光感的眼睛只被认定为轻伤,为何自己委托的重伤鉴定没有被采纳,为何三级伤残没有对应的残疾赔偿金。
两年间,他辗转各地信访部门,却始终未得到令人满意的答复。
专业认证与人文关怀的结合 面对徐某执拗的诉求,闽侯县检察院没有简单地以"结论无误"作为回应,而是认识到眼部伤情鉴定涉及专业性强的医学问题。
检察干警先后三赴福州市检察院技术处、东南眼科医院、福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向权威专家反复求教。
通过一次次沟通、一遍遍论证,最终确认了原鉴定的科学性和严谨性,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之处。
这一过程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对司法专业性的尊重和对当事人疑虑的重视。
然而,检察机关的工作并未止步于法律层面的结论。
他们深刻认识到,司法不仅是冰冷的条款和判决,更应关注案件背后的民生疾苦。
在最高检与福建省检察院指导下,市县两级检察干警跨越千里,赴江西徐某的家中进行实地调查。
他们发现,这个家庭的困境远超预期:徐某自幼左眼失明,原本是家中的主要经济来源;右眼受伤后,家中彻底断了经济来源,仅靠妻子和母亲做手工每日赚二三十元维持家用。
多层次救助体系的建立 面对这样的困境,闽侯县检察院启动了一场跨越山海的温情救助。
经过逐级请示,福建省三级检察机关联合确认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为其发放12万元救助金。
更值得关注的是,最高检领导亲自带队下访接访,当面倾听诉求、鼓励他走出阴霾。
这充分体现了最高层对个案的重视和对困难群众的关怀。
在上级院指导下,闽侯县检察院还协调属地村镇、民政、残联等部门,为徐某落实低保、残疾人补助等政策保障。
这一系列举措织密了一张全方位的救助帮扶网,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结合,形成了立体化的保护体系。
经过6次当面接访、10余次情况汇报、70余次电话联系、1300多公里的奔波,这起历时3年多的信访积案最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在听证会上,徐某当场撤回申诉,并郑重送上锦旗,表达了对检察机关的感谢。
制度创新与经验推广 闽侯县检察院的做法并非孤立事件,而是系统践行"枫桥经验"的具体体现。
在最高检和省、市检察院指导下,该院打破地域与层级壁垒,建立了"跨域协同+纵向联动的立体帮扶"机制。
这一机制已被应用于多起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包括姚某申请撤销婚姻登记监督案、鲁某异地托管救助金案等,切实解决了一批因案致困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这种制度创新的意义在于,它突破了传统司法工作的局限性,将检察职能从单纯的法律监督扩展到对困难群众的全方位保护。
通过跨域协同,检察机关能够突破地理限制,为身处不同地区的群众提供均等的司法保护;通过纵向联动,不同层级的检察机关形成合力,充分调动资源为个案化解提供支撑。
从法律条文的精准适用到民生困境的暖心纾解,闽侯检察这起案例折射出新时代司法理念的深刻变革。
当严谨的法理判断与灵活的救济措施形成合力,当跨地域的检察协作打破行政壁垒,司法的温度才能真正转化为群众获得感。
正如最高检强调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不仅是对专业能力的考验,更是对为民初心的丈量。
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征程中,此类彰显法治精神与人文关怀的实践,正为完善中国特色司法救助体系提供鲜活注脚。